为满足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和加强境内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的需要,财政部积极参与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政策制定,适时研究出台相关会计政策安排。
一是根据人民币国际化和境外机构来华发债的需要,认真研究有关会计准则政策安排,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本着依法依规、互惠互利、规范统一的原则,配合人民银行制定发布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为境外机构来华发债提供便利。
二是与证监会、人大法工委等单位密切沟通,深入试点红筹企业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创新试点红筹企业回归A股上市的有关会计问题。积极配合证监会研究推进沪伦通、中瑞通等有关会计准则政策安排。
三是开展中英两国审计准则等效互认评估工作,同时印发《关于认可英国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沪伦通中国存托凭证相关审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英国事务所从事沪伦通相关业务。 (财政部会计司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