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向“炒房者”征保有税
应向“炒房者”征保有税 更新时间:2010-3-8 0:07:33 李乐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总裁于炼认为,物业税对控制房地产价格有作用,深圳房地产市场较为成熟,进行物业税试点成功的可能性大。但仅有物业税作用远远不够。
郭松海委员则建议,通过开征保有税来调节,迫使富人减少对地产资源的占有,增加市场供应,进而达到调节房价目的。开征保有税,先开征房屋闲置税,然后再逐步开展物业税的征收。孙继业委员也认为,很多城市房屋空置率已大大高于10%的国际警戒线,最有效的方法是提高房产的持有成本和风险。
保障房应设“轮候制”
全国政协委员、武汉百步亭集团董事局主席茅永红建议,应当建立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目前,我国城镇居民一旦购买到经济适用房或享受到实物配租形式的廉租房,便将终身拥有,加剧了供需矛盾。应当通过利益引导,让保障对象主动退出。例如可通过提供低息购房贷款、优先购买保障性商品房、购房税费减免等优惠条件引导和鼓励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主动退出。在准入机制的建设方面,可以借鉴新加坡和我国香港的“轮候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列入轮候册,并向社会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查阅。
房地产信贷今年面临收紧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银监局局长阎庆民表示,今年对开发商的开发贷款将会严格审查,提高对开发商的资质要求,尤其是对一些不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的企业控制信贷。个人房贷方面,阎庆民指出,二套房贷已经收紧,并将严格执行。虽然一线城市房价由于供应稀缺不会下跌,但二线城市房产以及二手房可能价量齐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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