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将分解纳入“十二五”规划
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将分解纳入“十二五”规划 更新时间:2010-9-30 6:49:18 加大节能减排力度
“我们会在‘十二五’期间继续坚持‘十一五’采取的节能减排措施,有些措施还要进一步加大力度。”解振华在发布会上表示。
解振华表示,我国在哥本哈根会议之前宣布,到2020年,要在2005年的基础上单位GDP二氧化碳的排放降低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要达到15%左右,增加4000万公顷的森林面积和13亿立方米森林蓄积量的目标。目前正在制定的“十二五”规划,将把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进行分解,单位GDP的能耗、碳排放强度、可再生能源比重以及森林碳汇都可能纳入“十二五”规划当中,有些是要作为约束性指标来实施。
解振华指出,我国在“十二五”期间继续坚持“十一五”采取的节能减排措施,有些措施还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具体措施将包括,大力研发和部署低碳技术,用低碳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在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等各个领域进一步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的体系,实行节能减排问责制。
“十一五”节能目标有望实现
解振华说,为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节约能源资源,经过各级政府的不懈努力,我国“十一五”节能减排的目标有望实现。
解振华说,为实现“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在“十一五”前四年,我国在结构节能方面主要是淘汰落后产能,其中包括淘汰小火电机组6000万千瓦,淘汰落后的炼铁产能8712万吨、炼钢产能6038万吨、水泥产能2.14亿吨,相当于形成了节约1.1亿吨标准煤的能力。
今年我国还计划关停小火电机组1000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产能2500万吨、炼钢产能600万吨、水泥产能5000万吨,将再形成1600万吨标煤的节能量。其中,关停小火电机组1000万千瓦的任务已经完成。
为推进完成节能减排,在“十一五”前四年,中央财政和预算投资1285亿元用于节能环保工程,今年还要投入833亿元。解振华强调,中央财政投入的2000多亿资金只占全国节能环保总投资的10%-15%,这说明我国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合理分配“十二五”减排指标
解振华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说,“十一五”指标分配有些问题。有关部门准备在“十二五”期间根据各地的资源禀赋、发展水平和技术上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十二五”能源强度指标的分配。
他表示,个别地区为完成节能减排指标限制居民用电的问题时作上述表态的。河北省已经纠正相关县的做法。
据解振华介绍,国家“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在向各地分解的时候考虑了各地发展的情况,比如海南省经济总量低,当时节能的目标只分配了12%,有些西部地区分配了15%。“有些资源性的大省潜力比较大,我们确定为20%,最大的达到22%”。
碳排放权交易条件不成熟
解振华表示,由于种种原因,我国进行碳排放权交易的条件目前尚不成熟。
解振华表示,要进行碳排放权交易,国家必须要有对碳排放的总量控制,根据总量对企业和地方分配减排量。“因为有了总量控制才能有成本,有了成本才能有价格,有了价格才能通过最低的成本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才能进行市场交易。”
他说,我国现在还没有确定减排总量,因此还不具备进行交易的基础。随着应对气候变化进程的加快,中国采取的各项政策措施会越来越严格,减排目标可能也会越来越定量化。在此基础上,中国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利用市场手段减排的做法都会实现,但这要有一定的时间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