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比特币银行承认吗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比特币银行承认了吗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比特币银行承认吗和比特币银行承认了吗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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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知道,比特币区块链,比特币,认可度高吗?比特币在境内能提现吗?比特币在中国能够合法使用交易吗?人民币,美元,可以造假。比特币等电子货币就不可以造假吗?有人知道,比特币区块链,比特币,认可度高吗?首先表明一下态度:比特币必死,只是时间问题!
1、政府不认可
央行已经推出数字货币,其他的数字货币不可能替代它的地位,只能是基于央行数字货币基础上的应用。比特币从去年到今年暴涨暴跌,比股市震荡还要厉害,迟早国家会下狠手整顿。
2、中央早就有文件下来,所有区块链应用必须以服务实体为主,而比特币为实体做出什么贡献?
3、比特币现在基本处于币圈炒作状态,现在介入只能当韭菜!
比特币在境内能提现吗?比特币在全球任何交易所理论上都是可以提现和交易的。但是有些国家受制于防止非法洗钱等监管要求是非常严格的,时常也有些限制但是基本上并不影响提现。就单单从中国而言只要你开通了国内的实名认证账户比特币在国内交易所套现是不受任何阻挠的。
如果真的要大额比特币提现的话建议还是首选币安、火币、OKEX这三家大交易所。我个人使用火币和OKEX这两个平台,在法币交易账户中比特币的出售是非常快的,一般都会平台做担保促使玩家进行币币交易。
拿火币网为例,从电子钱包中转移比特币提币到火币网客户端上,实名注册认证之后绑定自己的支付方式微信支付宝和银行卡这三种是最常见的。点击我的账户选择法币交易,点击出售之后会出现很多求购玩家选择信誉度比较高成单量比较大的点击出售按系统提示就行。
一般整个交易从发起到完成五分钟左右时间完全足够,当然大额交易到账可能会有延时但是一般也不超过十多分钟安全性是完全可以放心的。
比特币在中国能够合法使用交易吗?为了提醒广大网友,比特币的风险,也来谈几点:
一、我国是明确不承认比特币的。不仅取缔了虚拟币交易所,不允许作为货币流通。也就是说,用比特币替代人民币在境内交易,是违法的。虽然基于物权未明确否定比特币的财产属性,但在司法判例中,是明显消极的。入比特币的坑,将承担比股市更大的风险。股市受到欺诈还能维权,比特币要是坑了你,埋你的人可能都没有,理性的人应当细品。
二、数字货币,自有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是非混乱之下,国人更应当捧自家的角儿。作为世界数一数二的经济体,自有我们的智慧。这是人民币国际化,让世界真正地多一种选择的伟大举措,是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真切体现。这才是世界多极化,摆脱美元控制的出路之一,才是真正的安全。
说“比特币的热,是因为美元超印的结果,是美元落下神坛的开始”的人,只想反问一句:美国是最早支持比特币货币属性的国家之一,从二战后打了这么多战争,投入了上万亿美元,让数千万人家破人亡,结果立法就是要确保把自己埋好?为了躲仇人?
三、投机取巧,不符合国人的基本价值观。凡是价格具有暴涨暴跌属性的,就必然会成为投机品。比特币从早期的1分钱涨到现在破6万(美元),堪称投机极品,不要再侮辱"投资"两字了。于普罗大众而言,投机品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它不仅挖劳动价值观的墙角,还会污染了人间烟火味。资本主义是需要投机品的,那是他们亢奋的鸡血。我们不需要,我们需要踏踏实实的人间温暖,细水长流正是我们追崇的可持续发展观。
比特币,自始至终,都应当和中国人民没有关系。中国人民的崛起,不是靠投机取巧,而是靠踏实劳动换来的。每一个想要幸福的家庭,也应当通过勤奋的劳动来保证,而不是天上掉馅饼。
四、比特币的稀有特性,自始至终都是话术。引人入局的人,大谈特谈总量就那么多(2100万,还永久性丢了几百万),出来一个少一个,越往后面越困难。把计算机运算,比喻成挖矿,你看多接地气,多贴切啊,生怕你没懂起!但是这些人会告诉你,比特币实际上可无限切碎么?哪怕只有1枚,比特币实际上也是可以无限发行的,换个单位而已。
如果说,比特币只能一枚一枚地用,那才叫真稀缺,比特币还能疯么?,这和大街上最后10天跳楼大甩卖,有差别么?既然如此,通胀和通缩,会没有?这点反向思维都没有,那才叫真傻!
五、比特币的安全性,更是虚幻的糊弄。1、比特币密匙号称是具有不确定性,终究不过谎言一道。
比特币将密匙所谓所有权凭据,但你会发现他的密匙长度是固定的,这种不确定性只是一个超大确定性组合中的一部分。这跟最简单CRC有什么本质区别么吗?如果说有,那也是计算机世界里,惯有的走一步算一步(如千年虫、ANSI与Unicode、邮件的SMTP与ESMTP等),得过且过下走到了下一步而已。毫无疑问,比特币所谓的安全,不过是以当前笃定未来的把戏而已。
九章量子计算机,我想大家已听说,76光量子的试验算力已经是目前最牛超算的100万亿倍。双重SHA-256还能挺几年?现今MD5的结局必然也是明天SHA-256的。建立在现阶段穷举能力障碍上的安全,堪比一场没有保证的豪赌。这种“来不及说快上车”的游戏,更像无需负责的儿戏。
即便撇开未来不说,棱镜门事件就不能教会你:就算密匙本身无懈可击,人家还偷不走你的密匙吗?偷走,然后损坏你的文件,制造车祸现场,不行么?那些丢掉的几百万枚比特币故事,有多少是真的呢?如果隐身成神秘力量,还敢细想么?
2、比特币那么美,真正的核心在于交易的控制
比特币的疯狂,或许就在于交钱上车那么简单。大家眼睛都盯着如何如何涨,却对交易控制视而不见。去中心化,是绝好的理由。反正都在网上,区块链账本,懂吧!谁也动不了,就完了,你了解那么多不如赶紧上车,不然又涨了!
让人类抠破脑门的AI,也没能让互联网自动给人类服务,区块链如何就能了?没有交易机构的服务,比特币能切碎,能交易?比特币的交易机构是美国背书了,还是欧洲背书了?大不了,人家最后摊开双手,耸耸肩,给你一脸无辜,毕竟不是证券交易所。
国内是没有所谓的比特币交易所了,那国外的,又有多少人了解背后的真相。有些人可能要说,挪境外了,也是自己人。这跟好莱坞电影里,给一两个中国元素镜头,就有很多人垫着捧,是一个理。你国内都混不走,国外就能如鱼得水?更何况,还有很多人说,比特币是要让美元跌下神龛的利器。
六、比特币的交易,为何要匿名?
据统计比特币一年的耗电量,相当于阿根廷、荷兰和阿联酋三国的年耗电量,且在不断增长中,成为位列全球能耗前30的产业。耗费如此周章,就为了去中心化和跨境便利性?就为了你买个东西,炫一下:"老板,付了哈,但是你不知道我是谁,嘻嘻!“?恐怕联合国出头,搞个地球币,比什么都来得实在!
西方一贯宣称绿色环保,在这事上却弱智得不行,你觉得可能吗?好好的交易媒介,生意要是正大光明,又何必诉求匿名和不可追踪呢?我们知道经济事项,都会被会计记录,以防舞弊。现在,一众美帝企业踊跃加入,那是不是最后面对一坨0,只用披露,此为匿名贸易所费、所得?看不见,也就无需解释。会计师们,你们怎么看!
事实上,只有一点可以解释,那就是匿名性,才能不见光。英美维持其二战后的霸权,无所不用其极,这是公开的秘密。碍于情面,有些事不能明面干,只能背着干。经费,就成了老大难问题。传统方式,总会被WJ解密。现在,搞个彻底的,还拉一帮正儿八经的生意进来,看你们还怎么说!
匿名交易,历来就是不法之徒的沃土。怎么,那些推崇备至的PM们,你们也要添砖加瓦,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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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5日,北京朝阳法院宣判北京首例比特币挖矿案,同时向四川发改委司法建议严查比特币挖矿活动,并进行彻底清理。该案涉及比特挖矿相关合同,如矿机委托运营,比特币分账等,全部认定为无效合同。损失一方主张矿场按合同偿还比特币或等价美元,均被驳回。
早就在说,不要去搞虚拟币,有些人就是不信,更有人昧着良心说比特币好得跟亲爹一样。这些判例,建议相关人士,都去看看,提早收手免得血本无归,喊冤的地方都没有。
比特币挖矿,违法。比特币买卖,违法。比特币交易,违法。这基本上,就和在祖国持有枪械差不多的东西,为毛有些人还在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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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4日,央行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近期,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抬头,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地方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
(一)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四)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二、建立健全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工作机制
(五)部门协同联动。人民银行会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协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区按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六)强化属地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相关风险负总责,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牵头,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以及网信、电信主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统筹调动资源,积极预防、妥善处理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有关问题,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监测预警
(七)全方位监测预警。各省级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地方监测预警机制作用,线上监测和线下排查相结合,提高识别发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精度和效率。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部门持续完善加密资产监测技术手段,实现虚拟货币“挖矿”、交易、兑换的全链条跟踪和全时信息备份。金融管理部门指导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涉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工作。
(八)建立信息共享和快速反应机制。在各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网信部门、公安机关等加强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建立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以及预警信息传递、核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
四、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
(九)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将虚拟货币纳入抵质押品范围,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网信和电信主管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依法关闭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小程序等互联网应用。
(十一)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等字样或内容。市场监管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涉虚拟货币相关广告的监管,及时查处相关违法广告。
(十二)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发现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问题线索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等相关部门依法及时调查认定、妥善处置,并严肃追究有关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的法律责任,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十三)严厉打击涉虚拟货币犯罪活动。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洗钱犯罪专项行动”“打击跨境赌博专项行动”“断卡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中的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的洗钱、赌博等犯罪活动和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活动。
(十四)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加强会员管理和政策宣传,倡导和督促会员单位抵制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对违反监管政策和行业自律规则的会员单位,依照有关自律管理规定予以惩戒。依托各类行业基础设施开展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监测,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
五、强化组织实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中央统筹、属地实施、条块结合、共同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动态监测风险,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化解风险,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十六)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教育。各部门、各地区及行业协会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等传播渠道,通过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虚拟货币炒作等相关业务活动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人民币,美元,可以造假。比特币等电子货币就不可以造假吗?问可不可以造假,先了解比特币的机制哈哈,来自李永乐老师视频比特币是一种电子记账系统,但是它的所有记录都是公开而且匿名的,这样比特币就面临几个问题,它是如何去解决伪造记录、双重支付和篡改记录的问题呢?1、伪造记录的问题我们必须保证每一条记录都是由比特币持有者所发出的,而不是由其他人伪造的。传统的记录认证方式有哪些呢?人脸识别,我们去银行办业务,银行要求我们必须本人去。签名,我们可以在某个文件上签字,表示我们认可这份文件了。指纹,每个人的指纹不一样,你按了手印就表示这件事是你认可的。这些方式在电子支付系统上都不能实现,为什么呢?因为无论是人脸识别、签名还是指纹,我利用计算机系统都可以拷贝,我可以拷贝下来你的签名,添加到我伪造的记录上。所以我们必须对这种传统的身份认证方式进行更改,这样就引入了电子签名,一个比特币的用户在注册的时候,系统会生成一个随机数,然后通过这个随机数它会产生一个叫私钥的字符串,这个私钥又可以产生一个叫公钥的字符串,私钥和公钥是对应的,同时又可以产生一个地址。这个私钥必须保存好,它是你私有的保密的,如果你的私钥丢了,那你的所有比特币就都不见了。公钥和地址都是公开的,如果你想要别人给你钱的话,你就把你的地址告诉他就可以了,如果你想给别人钱的话,你要把你的公钥和地址一起发送过去,通过公钥也反算不出私钥,私钥到公钥可以算,公钥到私钥是算不出来的,这也是一种加密手段。私钥可以对一串字符进行加密,公钥可以把这个私钥加密之后的数据进行解密,加密和解密钥匙不一样,这种加密方式我们称之为非对称加密。最典型的非对称加密就是RSA加密,比特币也使用了非对称加密,加密的时候使用私钥,而解密的时候使用公钥。只有你能够加密,而其他人都可以解密你加密之后的信息。假如有一个人A想付给B10个比特币,他该怎么办?A首先写一条记录,A付给B10个比特币,写完这条记录后,他把这条记录进行数字摘要,也就是哈希运算,通过SHA256算法算出来的摘要,之后他通过自己的私钥进行加密,加密后产生一个密码。然后他对全网进行广播,他首先把A给B10个比特币这件事进行广播,同时他要把自己的公钥广播出去,同时他还要把上述产生的密码也广播出去,别人怎么去验证这条广播的真实性呢?首先其他接受到这条消息的人会对这条消息做哈希运算,得出一个摘要1,这个摘要其实和A算出的摘要是完全一样的,同时利用公钥和密码进行解密,用公钥就可以解密一条信息,他解密出一个摘要2,他会把摘要1和摘要2进行对比,如果相等,那么这个密码是符合要求的,这个密码符合要求,是因为你有唯一的私钥,所以你可以进行加密,我就认为这确实是A的广播。如果摘要1和摘要2不一样,说明这条消息是伪造的,于是所有用户都会拒绝这条消息,这样就保证了所有A发给B的消息都是由A签发的,这种方式我们就称之为电子签名,其实我们银行卡很多的时候也是利用这种方法进行签名的。2、双重支付的问题A要给B10个比特币,但A根本没有10个比特币,那该怎么办?或者说A有10个比特币,但他同时发了两条消息,一条是给B10个比特币,一条是给C10个比特币,这个时候别人又如何去鉴别?我们如何对付双重支付?首先说一下如何进行余额的检查。区块链是把很多的交易信息,一个块一个块打包,再把它穿一个串链起来的,而且每个人在使用区块链比特币的时候,他都会下载所有的信息,从第一个创世纪这个块开始,一直到后面所有的信息他都知道,A付给B10个比特币,并且广播出去,别人接受到这个信息就会去检查,就会去找A的比特币是从哪来的?比如A通过挖矿获得了50个比特币,A已经支付了20个比特币,这样其他人会算,获得50,支付20,还剩下30,所以A付给B20个比特币这件事是可以的,于是这条消息就会被网络所接受,如果A付给B60个比特币,那么别人会拒绝这条消息,因为它不会被确认,所以你发出去也没有用。什么时候被确认呢?直到你这条消息被别人接受了,并且打包到新的块里了,那么就算这条信息被确认了。所以这样就可以解决余额的问题,方法就是通过追溯。比如生活中有这样一种人,他卖房子了,结果卖房子时他同时跟两个买家签约,他把这一个房子卖了两次,这就叫双重支付。同样在比特币上也存在这个问题,假如有一个人A,他本来就有10个比特币,他几乎同时发了两条消息,第一条消息是A付了10个比特币给B,第二条消息是A付了10个比特币给C,那么这会有什么结果呢?网络上每一个接收者,接收到A的消息之后,都会去算,A的余额还够不够,如果有人先接收到第一条消息,那么再接收第二条消息,他就会拒绝,因为每个用户接收到A的消息之后都会去追溯,看一看A的余额够不够,所以有些人可能会先接收第一条消息,自然的就会拒绝第二条消息,因为他的余额不够了。也有一些人可能会先接收到第二条消息,这样他自然会拒绝第一条消息。此时,接收到了也没有用,因为他们会把这个消息打包到自己的块里,此时还没有确认呢,那什么时候确认呢?在接收第一条消息的用户中,直到有一个幸运儿,找到了那道数学题的解,然后打了一个新的块,把这个块链接到当前块的后面,这样一来,这条消息就会被确认,这条消息被确认之后,刚才打包了第二条记录的这些人,一看有了新块,于是所有人都会放弃自己这个块,转而所有人都会站队,接收第一条消息,也就是说上面这条消息被确认了,而第二条消息就会被抛弃。同样道理,如果接收到第二条消息的用户中有幸运儿,成功挖矿,那么这条消息就会被确认,第一条消息就会被抛弃。所以当我们接收别人的付款时,我们不能当时就认为钱已经到账了,我们必须等着,等到这个块已经形成了,我们这条消息已经被记录到这条主链上了,我们才能认为,钱真正打给我们了,这就是我们如何防止双重支付的问题。3、防止篡改的问题有一个想篡改记录的人,他不可能伪造别人的签名,因为签名是不可伪造的,但是他可以删掉某一条记录,比如说他本来付给了别人10个比特币,现在他想把这个记录删掉,那我们怎么防止这件事?比特币有个原则,叫最长链原则,一个区块链,下面有很多矿工拼命的找方法打包新块,几乎同时有两个矿工,分别找到了一个新块,然后把这个消息广播出去,广播之后,有些人看到矿工A的消息,有的人看到矿工B的消息,这两拨人先不管,按照各自接收到的新块继续算下去,如果看到A消息的有幸运儿又挖矿成功了,这样A那伙人的人链比较长,广播消息后,另一伙的人就会重新站队,跑到A那块去,刚才挖矿的矿工B就挖矿失败。A支付给B10个比特币,他现在不想要这条记录了,他想给它抹掉,该怎么办?他可以通过这样的一个方法,他重新计算,重新打包,这个工作量是很大的,全世界一起算,每10分钟出一个,但是作为一个个人想改掉这个东西,那你就要自己算出来,算出来之后,重新打包,于是造出来一个支链来,这个支链里不含有A给B10个比特币这条信息的,你伪造了,伪造了之后别人不承认,因为这条链不够长,于是你在这个上面继续往下算,直到你算的比别人全世界算的还要长了,那么全世界的人都会认可你,于是你伪造成功了。理论上来讲你是可以进行伪造的,但问题是改动了之后,别人不承认,除非你的计算能力超过了世界上其余所有的人,万一就有这样一个坏人,他控制了全世界50%以上的电脑,就为了改掉一个区块链的记录,如果一个人有很多钱的话,他就不会去甘当一个小偷,同理如果一个人能控制全世界50%以上电脑的话,那么他不会去通过这种办法就为了抹掉自己的一条记录,他为什么不在这条真正链上努力的挖矿,让自己有更多的钱。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讲,比特币就是通过这样的方法来防止篡改的,就是说你一旦想篡改,就是跟全世界的人进行对抗,这件事其实可能性是非常低的。随着后续链的增加,你改动的难度是越来越大,所以一般大额的交易都要多等几个块,比如说等6个块之后,我们就认为基本上没有可能进行篡改了。补充共识算法:PoW:比拼算力,算力越强越容易拿到写区块链的权利;PoS:比拼财力,占的股份越大(币龄越高),越容易拿到记账权;DPoS:引入了受托人,由投票选举出的若干信誉度更高的受托人记账,受托人每隔一定周期调整,更加安全和去中心化。这些算法在许多的区块链中被广泛使用,这些算法是区块链安全的基石。4、总结比特币作为一种技术手段,是非常创新的,比特币没有一个中心发行机构,不用担心主权危机,比特币总量固定,不会存在滥发的风险,比特币天生具有防伪属性,而且可以追溯,比特币交易的时候,手续费非常低。由于有这么多优点,有人甚至提名中本聪应该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但是又因为比特币是一种匿名的货币,它在进行交易的时候只需要一个公钥和一个地址,你又不知道这个公钥和地址到底是谁的,所以就给很多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比如有人利用比特币进行敲诈,贩毒,洗钱等这样的活动,也受到了一些政府部门的打击,还有一些人把比特币当做一种投机手段,比特币暴涨暴跌,造成了许多人一夜暴富,也有许多人倾家荡产,大家应该把比特币看成一种技术手段,如果要购买比特币,也要从投资而不是投机的角度,因为从长期来看,任何一种投机行为,都会使你倾家荡产,只有投资才能使你稳定的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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