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证监局下发辖区挂牌公司公开发行辅导备案及辅导验收通知
新三板精选层工作正加速推进中。在北京、深圳两地证监局下发辖区挂牌公司公开发行辅导验收工作的相关通知后,2月17日,河北证监局也向各证券公司下发了辖区挂牌公司公开发行辅导备案及辅导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显示,河北证监局将重点对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资本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法制意识培训的效果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将向保荐机构出具《辅导工作无异议函》。
此外,已在河北证监局进行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或科创板IPO辅导备案的挂牌公司,保荐机构仅需报送拟变更目标板块的申请,无需撤回重新申请辅导备案;已在河北证监局完成IPO辅导验收的挂牌公司,保荐机构可直接申报,无需重新辅导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