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挑战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紫金矿业挑战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更新时间:2010-8-1 0:07:52 “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和谐创造财富,”“金品立世 共赢通惠”,这些口号在今天依然被挂在紫金矿业公司网站主页的底部,并配合以青山绿水的动画背景。紫金矿业污染事件发生后,这家企业网站上的装饰点缀,读来别有一番讽刺意味。
如今,紫金矿业停牌已成现实,其环保钉子户角色已经深深地烙印在人们的心底,在紫金矿业铜矿湿法厂的所在地上杭,当地群众对这一事件的主角更是深恶痛绝。一次又一次渗漏事故的接连发生,更让人们不得不拷问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是否形同虚设。
企业信息披露的缺失
针对紫金矿业环保门事件,记者走访了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在马军看来,紫金矿业环保门事件所产生的恶劣影响,很大程度源于企业信息披露环境的不健全。
在马军看来,紫金矿业的环保门事件再次体现了企业在生产经营及日常运行过程中,没有注意到环境保护而给自身的各方面发展带来的巨大影响。这一次紫金矿业事件再次提示企业有可能成为很大的环境风险的来源,同时也可能成为潜在的公共健康威胁。企业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波及附近社区,引起公愤。而这次事件更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对投资者利益的极大损害,这也是这次事件与以往类似事件不同的地方。一直以来,一些企业的环境污染和排放事件给环境和社区带来较大危害,这样的例子已经屡见不鲜。而这次事件的独特之处在于,紫金矿业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引发的环保门事件涉及到企业的核心资产,核心资产当由于受到环境的问题而引发股价下跌,从而引发随之而来的投资者损失。之前英国的BP墨西哥湾的石油泄漏事件也是如此,并且其产生的影响更为严重,英国BP公司为此做出了高达数百亿美元的前所未有的天价赔偿。
类似的事件之所以为人们所关注,并上升到前所未有的影响,就是因为事件涉及到了投资者的利益,环境保护缺失迫使环境风险转化为商业风险和投资者的风险。同时,事件也反映出了企业在信息披露的层面也存在很大的问题,虽然全社会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但是在企业信息公开方面做得还远远不够。
企业信息的不披露在目前往往被企业认为是自保的手段,但是每当东窗事发的时候,就往往木已成舟,到不可回转的地步。而在国外,很多企业都愿意将自身的问题第一时间公之于众,因为他们知道一旦事情愈演愈烈的时候,也不至于企业遭受巨额的损失,或者说事情不会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于是,他们宁愿花费精力和资金、技术等手段来对刚刚出现的问题做出回应。而在我国,企业对环境违法记录还很多采取一个不报或瞒报的态度,信息公开的认识水平相比较国外来说,还处于一个相对初级的阶段。
据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的研究数据表明,截至2010年3月1日,175家香港交易所上市公司存在可公开获取的环境违规记录。百分之十六以上的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在大陆有环境违规记录,环境违规记录共有超过750条。这些企业包括港股企业、H股企业和红筹股企业,在这三类企业中出现过违规超标的香港本地上市公司数量最多,同时。违规超标记录数量最多的是H股企业。而紫金矿业就是这H股公司中的一员。自2005起年,紫金矿业分别在河北、新疆和贵州出现不同的环境违规情况,其中一些违规和事故造成有毒有害物质排入当地水体,据新华网报道,“2006年12月27日,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贞丰县的贵州紫金公司贞丰水银洞金矿尾矿库发生子坝滑脱,约20万方含有剧毒氰化钾等成分的废渣废水溢出,流进下游已废弃的小厂水库,部分进入当地农民仍在使用的白坟水库。”
因此,在证券市场,对于企业进行信息披露的要求也是一个亟须完善的过程,证券市场应该强制性的要求上市的企业进行信息的公开,违反环保部门的法规记录或者重大的污染事故处罚记录等都应该进行及时的披露,而这些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要求,这显然不能体现出其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责任。
社会责任缘何缺乏动力
去年9月份,环保部声明紫金矿业这家企业在环保工作方面存在问题,但在当时,紫金矿业明显并没有认真关注这一事件,企业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在第一时间就可以发一个声明,表示出现了这样的问题,而我们正在研究怎么去解决这个问题,找到一系列的措施和方案等。可以想到,当时肯定会面临压力,股价也肯定会因此而有所影响,企业要对此付出,也无疑会减少其利润,但是却绝对不会把自己逼到今天的地步,形成不可收拾的局面。或许企业赢得了一时的股价稳定,但最终难逃紫金矿业这般结局。
而在目前,大部分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不是一个技术层面的问题,污染控制的技术是存在的,因为这些生意不是只有某单个企业在中国做,在全世界范围内类似的生意早就在做了,甚至在污染控制比较严格的地区也在做类似的产业,而这些企业之所以能一直的做下去就证明这些污染在控制层面不存在问题。而在资金问题上,像紫金矿业这样的企业也明显不存在缺口,因此在资金和技术都具备的条件下,控制污染显然易于实现。我们甚至可以说,如果紫金矿业做不来的话,其他的企业更是望洋兴叹。
当技术、资金都不是问题的时候,恐怕剩下的就是实施层面了,这时候,责任感和动力就成为关键因素。如果有一种动力来促使企业将技术与资金进行整合,用于最需要的地方,企业的悲剧自然不会发生。然而,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动力却往往很难激发,于是这种动力的培养就成为一个需要社会各界都应该去关注和研究的问题。事实上,政府监管、法院积极介入环境诉讼都是动力的来源,而当这些渠道都遇到堵塞或障碍的时候,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就成为了一个很好的动力来源和途径。通过各方面的参与对企业形成一个多方的压力,或许就可以推动企业不断地做好环保行为。
企业公民的基本面
企业公民是一个宏观的概念,如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也备受追捧,但是,目前有很多企业将履行社会责任理解得过于片面化,他们往往去为一些项目捐款,去资助一些贫困地区的孩子,或者兴建校舍、植树造林等等。这些活动其实都是好事,但是很多却带有浮夸的色彩。当企业的污水管道还在滚滚排放的时候,即使你同时付出了再多,也无非是给人们一种虚张声势的印象。
“公益的活动不是不可以搞,公益的参与也不一定要企业亲力亲为,它可以用资金去支持一些更专业的机构,但是这样的公益方向的活动应该是被看做锦上添花的活动,而这个锦就是指企业必须要首先将它自己的基本面做好。”马军如是表示。企业起码要守法,公司不能游走于法律之外。而在目前,企业在一般的法律法规上都还是比较收敛的,但唯独环境法就很难保证了,为什么只有这个法律企业敢违背,也是一个深思的话题。把污染控制好,对周边的环境和社区不能有损害的作用,这是最基本的。企业在这边排放污水,即使在几千公里之外植树造林也最多就是能起到一个想要漂绿自身形象的作用。因此,基本面做不好的话,不但会受到大家的质疑,就连出发点都可能会受到怀疑,所以,企业还是应该先回到基础层面,基础面做好了,锦上添花的工作也未尝不可,甚至是会收到很好的效果,也可以向国外的企业一样去成立一个独立于企业之外的基金会,不是为了企业的形象宣传或自利的一种手段,而是聘请专业的专家和人员来进行回馈社会的项目运作。
企业公民是一个人格化的概念,而无论如何,要求企业做一个负责任的公民首先就应该从守法做起,把自己的基本面做好。无可厚非的是,企业的核心是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但是由于现代企业的社会影响力对诸多方面是不可避免的,于是公众就期待企业对更多的环节负责,这样也就超出了它原本狭义上的企业责任的部分,从而被称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或者我们也可以将社会二字去掉,这一责任就不只是对待股东,而且还包括其他的利益方:包括股东、投资者、企业管理层、员工、周边社区、供货商、客户企业、银行、政府监管部门、公益组织、媒体、专业研究机构、法律界人士等等或远或近的相关利益群体。紫金矿业污染事件触犯了很多方面的利益,环境、社区、股民、投资者等,如果相关信息披露及时,不仅可以减少普通股民的损失,而且能在第一时间更好地对这一事件从各个环节加以妥善处置,这样一种信息披露制度的匮乏,甚至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恰恰是全社会应该深刻思考并检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