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者可能需限制有放贷资质的机构数量

监管者可能需限制有放贷资质的机构数量

监管者可能需限制有放贷资质的机构数量 更新时间:2010-3-20 0:08:02 危机过后最普遍的共识是,监管者应担负起减少未来金融泡沫的责任.另一项共识是,单靠利率无法解决泡沫问题.部分决策者希望通过修改银行资本比率要求来限制信贷供应.但要得到实效,可能还需限制有放贷资质的机构数量.

最近一次信贷繁荣期的核心是全球房地产泡沫.正如英国金融服务监管局主席Adair Turner在3月17日一次演讲中所言,过去十年英国企业贷款大部分都流向了商业地产.若监管者能直接将这些贷款作为监控目标,破坏程度本可以更小.

解决信贷过热的方法之一是在繁荣期上调银行存款准备金要求.这是对信贷增长的自动制动.但监管者还是无法藉此应对特定领域的过热现象.因此英国央行等提出建立一个泡沫监控机构,该机构有权针对银行不同类型贷款制定不同的资本充足率要求.缺陷是无法阻止借款人向非银行机构或资本市场举债.例如,最近这次房地产荣景多数资金来自证券化.

这就是为什麽监管者需能够限定购房者贷款占房产估值的上限,从而限制信贷需求.香港等地区已经采取类似举措.贷款估值比上限的办法不难理解,应该应用到住宅和商业抵押贷款当中.这个上限也需随周期变化进行相应调整,例如监管者认为房市过热时可下调该比率上限.

单靠限制贷款同样不能阻止下一个繁荣期到来.监管者还必须协调行动,以防借款人在一国贷款受挫转去他国.不过显而易见,解决下一波泡沫需要一套新工具,其中应包括放贷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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