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软肋放大私募产品风险敞口
监管软肋放大私募产品风险敞口 更新时间:2010-1-23 1:14:41 2009年,中小信托公司在阳光私募市场上迅速崛起。但在业界片面追求规模的发展模式中,相应的监管缺失逐渐暴露出来。 据私募排排网的统计,目前市场上的348个证券信托非结构化产品中,47.13%的产品成立于2009年。而部分中小信托公司也纷纷借力崛起,突出者如中融信托、山东信托等。据业内估计,在此番证券信托发行潮中,这两家公司在证券信托发行市场中的份额已超越了老牌的平安信托,与业内居首的华润信托相接近。 对于开展证券信托业务,信托公司有着自己的算盘。西部某信托公司人士对记者坦言,虽然证券信托业务利润小,但风险相对小,有利于做大规模,提高公司的影响力。该人士举例,一个贷款项目做起来要投资几个亿,赚个一两百万很轻松,但一投资失败可能就全没了。而在证券信托发行上赚上一百万虽然很难,但证券信托至少有止损制度,按照合同的约定,到了止损线信托公司就可以强行平仓,“这样至少对客户好交代。” 在片面追求规模的发展模式中,监管的缺失也开始逐渐暴露。 2009年中,监管层立案调查湖北国贸盛乾,这是国内首只被立案调查的阳光私募。虽然调查的主因尚未揭晓,但围绕着湖北国贸盛乾掌舵手周卫军的资质问题,已引发业内的大讨论。 资料显示,周卫军此前曾参与导演了震惊资本市场的昌九生物股价操纵案,并因此受审。而在短暂沉寂后,周卫军仍能借阳光私募重出江湖,这不能不令人反思阳光私募的门槛是否过低。 与此同时,据记者调查了解,部分信托公司对于信托计划后期的监管比较粗放。西部某信托公司人士对记者坦言,目前该公司对旗下证券信托监管的方向主要是根据信托合同,其依据有二:其一是看有没有进行严格止损程序;其二就是在投资比例有没有遵守合同规定的限制。至于其它问题,“公司与信托投资顾问之间会有口头上的君子协定。” 而即使是合同的约定也不是不可突破的。以投资比例为例,投资顾问就完全可以对信托收益人进行诱导,通过所谓的表决方式突破限制,放大风险敞口,而信托公司所做的只是作壁上观,往往没有考虑对信托受益人相关风险接受能力的评估。 据中部某信托公司的公告,在2009年3月底,该信托公司旗下的某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就以受益人大会决议的方式,将原投资比例限制“购买一只股票的资金比例不得超过信托计划净值的20%”修改为“购买一只股票的资金比例按买入成本计算,不得超过信托计划净值的40%”,风险敞口放大了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