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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比特币”等非法“挖矿”行为可能涉嫌的罪名购买虚拟矿机被骗 案例比特币“造富运动”:我500元入场、2小时成百万富翁比特币怎么可能丢失,又怎么可能找回挖“比特币”等非法“挖矿”行为可能涉嫌的罪名加密数字货币非法“挖矿”行为可能涉嫌的刑事犯罪
作者:李俊南,上海华勤基信(杭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近年来,比特币、莱特币、狗狗币等加密数字货币的火热行情吸引无数一夜暴富心态的人群积极参与,币安、火币、OKEx之类的网站迅速扩张拥有大量交易参与方,除了通过买卖途径,很多人也选择通过“挖矿”获得加密数字货币。在“挖矿”的过程中产生一系列行为,而其中部分行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笔者认为,如果要辨析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必须先就加密数字货币和“挖矿”行为的概念进行了解。
第一部分关于加密数字货币和“挖矿”的概念和性质
一、加密数字货币的概念
口语化普遍使用“虚拟货币”或者“数字货币”来指称比特币、莱特币、USDT、狗狗币等,其实“虚拟货币”或者“数字货币”的范围比较广泛,泛指不受管制的、数字化的货币,包括我们日常所知道的腾讯Q币、盛大元宝等游戏币或置换网站内部增值服务等的网络专用币,也包括加密数字货币,笔者本文探讨的各种行为或情节特指加密数字货币。加密数字货币是一种使用密码学原理来确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易单位创造的交易媒介或者商品,来源于开放式的算法导致没有固定的发行方或管理方,通过网络计算方法进行解密获得原始数字货币,因为算法解总量可控从而做到让数字货币总量固定,交易过程获得网络中各个节点的认可从而导致交易行为的固定性或安全性。
加密数字货币与实物货币或者形式货币的数字化不同,《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1]和《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2]明确其作为虚拟商品的性质,“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货币最初为不容易大量获取的物品,而后变为金属(尤其是金银),这些本身即有价值的物品被挑选出来赋予交换权,按照某一时间点特定的价值比例可以循环、普适地交换其他商品或服务。政府(包括其他具有公信力的主体)成立后发行法币,基于政府公信力和金银储量等基础进行许诺,赋予法币可以代替实物货币进行与商品或服务之间的交换。法币(比如人民币、美元、英镑等)是在主权信用、货币契约理论和金银储备等基础上而被赋予的代表一定可供交换价值的社会接受度。而社会之所以接受,是因为发行法币时,主权机构将会就该等份额的法币做出相应信用许诺,法币具有转化为真实实物价值的可能性。通常每个主权国家或区域只是用一种法币,由中央银行发行和控制,严格遵循“MPQV”的公式进行计算,避免发生严重背离市场的通货膨胀或紧缩。
加密数字货币背后并没有所谓的主权信用或价值支撑,是通过区块链技术保密和流通、计算机算法而获得的虚拟物。区块链是用分布式数据库识别、传播和记载信息的智能化对等网络。2009年比特币第一个区块被开发出来,有人称之为“创世区块”。用于加密数字货币的计算机算法,目的是生成一种虚拟标记,这个标记被设定的程序认为完成了程序要求的解或运算结果程度,基于运算结果给这个标记一定的数字货币值。这个值本身没有内在价值,是数学难题的解答,充其量可能对应的就是解法研发和所耗费的“矿机”购买价格、能耗价格等,而前者无法代表有价物,后者代表的只有消耗而没有创造。
二、“矿机”和“挖矿”
获得加密数字货币的初始方法就是运算,需要借助计算机(“矿机”)来完成复杂运算过程。“矿机”通过中央处理器芯片或者显卡参与数学计算,开展“挖矿”过程。如果能够计算出结果,那么被赋予一个或者几分之一个数字货币值。以比特币为例,“挖矿”就是找到一个随机数(Nonce)参与哈希运算Hash(BlockHeader),使得最后得到的哈希值符合难度要求。
“挖矿”过程涉及的参与方和设备材料包括矿工、矿机、矿机销售方、矿池管理方、区块确认和广播等。矿工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参与“挖矿”的每个人或机构,矿池是为了避免单个矿工“挖矿”收益的不稳定性而聚合矿工后产生的集合,根据不同矿工的运算贡献对收益结果进行分配,区块确认和广播是通过区块链节点互相认可某一个矿机代表的矿工工作量证明,进行记账和通知其他节点。矿工的收益存储于有密钥的电子钱包中,可以查阅、使用和交易。“挖矿”的形式主要分为集中托管式和分布式,前者是矿工将矿机托管给某个矿池管理方,矿工支付电费和管理费,矿池管理方统一进行操作维护;后者是矿工自行管理矿机。
笔者认为单纯的“挖矿”行为在此前并未存在任何有关于涉嫌违法的法律规定,但2021年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根据会议精神,“坚决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此后就虚拟货币非法“挖矿”行为应当会出台进一步的规定。
第二部分非法“挖矿”行为涉及刑事犯罪的现状
一、笔者以“刑事案件”、“虚拟货币”、“挖矿”等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进行搜索,存在132篇文书。经过对案件文书的研判,笔者发现:
1.根据审判程序来看。一审判决书占比81.81%;二审裁定书等占比16.67%;审判监督驳回申诉通知书等占比1.52%。
2.根据定罪罪名来看。(1)一审定罪主要分布为:盗窃罪主要为盗窃公共电力资源,计算机系统相关犯罪主要为在他人计算机内植入木马外挂程序、利用工作职务便利使用可控制的计算机系统挖矿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集资诈骗罪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除了与“挖矿”有关,还与加密数字货币的发行紧密相关,少量盗窃罪和其他类案件主要是与矿机买卖相关,或“挖矿”收益取得后被非法侵犯产生的其他犯罪行为。大量案件为单一罪名,少量案件数罪并罚。(2)二审定罪主要为组织、领导传销组织犯罪,占50%;控制、入侵、破坏计算机系统等计算机系统相关犯罪,占18.18%;其余各项罪名(抢劫罪、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盗窃罪等)占31.82%。基本所有案件均维持原判。
二、笔者另通过网络搜索发现:
2018年5月腾讯网报道[3]称,“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特大网络黑客盗窃虚拟货币案,并批捕该案三名嫌疑人。三名嫌疑人为专业化的网络技术人员,组织‘黑客联盟’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将计算机中的虚拟货币转移,涉案金额高达6亿元”。
2020年11月哈尔滨新闻网报道[4]称,黑龙江警方抓获28名犯罪嫌疑人,成功破获一起涉嫌以“哥伦布CAT虚拟货币”“挖矿”为噱头的特大网络传销案件,总价值近人民币3亿元。
2021年5月8日法制现场报道[5]称,武汉市洪山警方“宣布打掉一专为网络诈骗团伙开发APP的科技公司”,“晟昌科技”接受委托定制开发一款名为联合众鑫的虚拟币平台,以USDT充值后,“宣称兑换联合众鑫独有币种ZBCT后,可在平台
内购买矿机挖矿产生收益”,但矿机运营图片全部为网络图片,同时可以使用后台修改权限,“随意修改ZBCT价格及具体收益比率”。“晟昌科技”公司“3年间开发了150余个涉及区块链、虚拟货币、电子钱包、网络商城等APP、小程序,几乎全部是网络金融诈骗、传销团伙所定制”[6]。公布案例和网络报道表明,近年来与加密数字货币“挖矿”行为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非常猖獗,采取网络等方式,存在金额高、行为性质复杂、多角色参与、受害者群体遍布广等特征。
第三部分就非法“挖矿”行为涉及刑事犯罪的一些思考
一、我国关于非法“挖矿”行为的态度
从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至2021年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要求,都在宏观层面确认了加密数字货币在发行、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风险。因为加密数字货币去中心化不可管控的特性,被大量的犯罪活动所“青睐”。
2021年5月25日,内蒙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发布之前已多次对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行为进行围追堵截。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召开虚拟货币“挖矿”有关情况调研座谈会的通知》。
二、从国际上而言
新加坡、韩国、日本等地均已出台了与虚拟货币相关的行业规范政策,比如在投资人门槛、交易所牌照、实名认证机制等方面均有所要求。印度则准备直接禁止民众交易及持有加密数字货币。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大趋势也逐渐朝着管控方向归拢。
三、非法“挖矿”行为的非法性体现分析
单纯的个人购买或者租用矿机进行加密数字货币“挖矿”,并未有法律规定禁止,这是基于个人需要而获得虚拟商品的行为,需要被禁止的应当是带有非法属性的“挖矿”行为。
前文提及的案例表明,主要犯罪行为体现为:
1.技术型非法攫取
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购买矿机,或管理计算机,或其他便利条件,通过对计算机系统内植入木马病毒为自己“挖矿”,涉嫌入侵、控制或破坏计算机系统犯罪,或盗取他人已经获得的加密数字货币涉嫌盗窃罪。
2.盗取电力资源
部分不法分子通过私设电缆、增设微电脑控制器等手段盗窃电能用于“挖矿”,已经成为了部分地区的多发性案件。盗电行为不仅仅直接通过秘密手段非法使用和侵犯了公共资源和他人合法权益,同时可能会因线路漏电引起火灾、影响节能减排政策下的区域供电安排和平衡、影响区域性阶梯用电的电价,应予以打击。
3.引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或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涉众
(1)A宣称可以销售(含销售后托管)或租赁矿机进行“挖矿”,A向社会公众宣称,矿机具有强大的算力(衡量矿机销售价格或租赁费用多以算力或配置为主要标准之一),称可以每月获得一定的加密数字货币收益回报。如果回报是维持在一定的固定标准时,则A就有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A宣称其矿机存在一定标准的算力,但实际未达到该等运算效率,甚至矿机并不实际存在,A收受投资人支付的购买款和租赁费,就涉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或集资诈骗罪。
(3)A通过三级以上代理渠道推广“挖矿”业务,要求各级代理必须先购买或承租一定数量的矿机,可以介绍他人参与购买或承租矿机“挖矿”的行为,可以获得浮动收益。也就是说,代理通过购买或承租一定数量的矿机获得入会资格,再通过拉人头等方式拿到另外的利润分配,形成三级或以上组织架构,A将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四、再进一步思考
1.A没有矿机或矿机根本不符合其宣称的性能,向投资人销售的同时约定托管,或进行租赁时以虚假信息表现存在矿机、以各种借口阻止投资人现场查看或查看虚假场所,但是A与投资人约定退出机制并按月交付投资收益,在市场上购买加密数字货币宣称“挖矿所得”给予投资人、赚取利差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笔者认为A的行为属于诈骗行为,究其本质都是采用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使投资人误以为A有符合宣传的矿机、可以带来符合预期的收益,才支付的购买价款或租赁费用。
2.A自己发行了一种加密数字货币,自行定价,宣称租赁A的矿机可以“挖矿”获得该加密数字货币,实际上并没有矿机供投资人使用,仅仅是根据投资人的投入金额,向投资人固定地发放加密数字货币。A通过程序设定“挖矿”所得数量,甚至将该加密数字货币与主流加密数字货币的兑换价格无限调整,是否涉嫌犯罪?笔者认为,A的行为仍然是诈骗行为,该加密数字货币可能仅仅在A控制网络节点中做闭环运作,通过一系列的包装,利用投资人的回报期待,以无价值的数字化产物置换法币(也可能现要求投资人以法币购买主流加密数字货币,再以主流加密数字货币进行投资,增加手段的隐蔽性),实际上还是非法占有受害人财产。
3.A发行了加密数字货币,投资人租赁矿机参与“挖矿”的目的不在于看好该加密数字货币的升值空间,而在于该加密数字货币与主流加密数字货币的恒定兑换比例。投资人以其获得的黑色或灰色收入购买该加密数字货币,在闭环系统里兑换为主流加密数字货币,通过买卖获得法币资产。涉及犯罪所得的非法收入通过“挖矿”洗白。A的行为根据其故意程度、参与上游犯罪程度,可能涉嫌上游犯罪的共犯、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洗钱罪等。
综上所述,大量人群为了高回报期待参与“挖矿”行为,在不法分子的引诱、欺骗下,或在自身利益驱动下可能发生违法犯罪的行为,涉案的罪名种类繁多,行为手段也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涉众化,需要加强监管,避免加密数字货币的热潮给犯罪活动提供温床。
购买虚拟矿机被骗 案例法律分析:受害人付某称通过微信聊天认识了一个卖矿机的网友,他说这个货源是稳的,付某才跟他订货的。付某说,对方此前在网络上宣称,自己能弄到大量低价挖矿机,于是大家按照几万一台的价格,以先订货过两个月再发货的所谓“期货”的方式,先后从嫌疑人那里购买了几千台比特币挖矿机。起初,付某也有些怀疑,但因之前购买的量不大,对方都能按时交货,打消了他们的顾虑。对方因此成了圈子里的红人,大家通过各种渠道找他购买挖矿机,然后再加价层层倒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比特币“造富运动”:我500元入场、2小时成百万富翁比特币,这个产生不过12年的币种,正变得让人越来越疯狂。
它是第一个加密的数字货币,2008年,极客中本聪提出了这一概念,2009年1月3日正式发行。
它具备货币的基本属性:能交易,能储蓄,同时能作为一种价值尺度而存在。
但与各国法定货币不同的地方在于,它不是依靠特定的货币机构发行,而是基于算法产生。
交易也不是经由一个中心化机构总控,而是运用密码学的方式加密交易信息,将信息嵌入到一个又一个的区块链中。
它和现行法币的形态、使用和交易方式都不同,且数量有限,具有稀缺性,这使得很多人在购入比特币时,不仅考虑它的货币属性,同时考虑它的投资属性。
在2021年的第一个月,比特币迎来了一波快速上涨,1月9日,比特币上涨到近4.1万美元,市值超过了,市值超过了7654亿美元的Facebook。这和它最开始被当作货币来使用相比,价格已经累计上涨1200多万倍。
但比特币也并不会一直持续地上涨上去,在本次稿件成稿发布的前夕,比特币暴跌,24小时爆仓接近100亿,18万人成为爆仓受害者。
本期显微故事讲述的是一群购入比特币的人,他们之中:
有人购入比特币是觉得物以稀为贵,看着别人买就跟风,没想到因为比特币多挣了5年的工资;
有人因为看美剧而对科技革新感兴趣,愿意为比特币更底层的区块链技术进行价值投资,她以一种早期股权投资人的眼光看比特币,认为它未来可期;
有人用估值模型估值比特币,认为它是一种完美投资,手里除了一辆车和生活费外,99%的资产都投入了比特币;
有人被老板拉上车,用10万人民币买币,开了10倍杠杆,2个月时间,10万变成了200万……
以下是关于他们的真实故事:
文|小北
编辑|卓然
2个月,10万变成200万
买币让我买车买房改善生活
Key某数字货币交易所从业者
2018年,我入职了国内某数字货币交易所。当时为了熟悉整个交易所的流程,我开始炒币,不过并没指望靠币赚多少钱。
早期我玩的最多的是空气币(一种没有实体项目支撑的虚拟币)。
很多热门的空气币,在上所时,价格都会被一些人炒到很高,可能是乌龙指(股票交易员、操盘手、股民等在交易时,不小心敲错价格、数量、买卖方向等信息),也可能是市场上的买方热情太过高涨。
当时我基本上随便拿1~2千美元,都能赚到3~4千美元,甚至更多。
赚得最多时,我曾在一次私募大户乌龙指中用7块钱的成本,捡到了30多万人民币的筹码。不过,项目方跑路了,最后只赚了一两万。
2019年4月,我开始重仓玩比特币。当时我们交易所老板知道后,还特意跑到我工位,激动地说,“你一定要试试合约交易。”
出于对老板的信任,我在比特币价格4000美元时,出了10万元人民币、开10倍杠杆做多,到了季度末,也就是2019年6月底,10万变成了200万。
这一次合约让我积累了本金,后来我又陆续通过合约、现金买入,积累了一定量的比特币。
但投资比特币的过程也不是一帆风顺。
2019年3月份,我经历了一次比特币的合约爆仓。当时比特币的价格从1万美元左右直接跌到3000多美元,爆仓点是在4000多美元,我止损了40万,占整个仓位的10%。
那段时间,我连续几天精神状态都很不好,整个人处于差点被爆全仓的危险中,现在想想都很后怕。
当时比特币价格跌到谷底,但我出于稳妥的考虑,没敢抄底,当然也没卖。
我之前也做过一些波段,在2020年10月时,比特币的价格基本横盘,在1~1.1万美元之间来回调整,本来想做点波段赚点小钱,但没想到踏空了,后来又买了回来,损失了几万。
这都是之前的投资尝试。现在资金量比较大了,不想承担太高的风险,所以现货拿着不动,小资金合约开仓赚生活费,享受比特币带来的红利的状态。
在这个过程中,我经历过很多人的爆仓,也见证过很多人的暴富。
比如某交易所大佬,宣布关闭交易所,用户可以提走资金。因为他实现了真正的财务自由,不想再为公司操劳。
还有人500人民币,一两个小时变成了不到100万,然后瞬间被爆仓。
比如某大佬,被定向扎针,爆仓80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5.1亿元)。
比如交易所被连锅端,连实习生都配合调查去喝茶。
在我看来,合约交易其实和赌博没有太大的区别,没钱的时候还可以想想搏一搏单车变摩托,有钱了,就不想冒那么大的风险了。
我还是长期看好比特币的价格、价值,准备跌破的时候加仓,加仓现货就不怕。其实现在看来,大跌的可能性不是很大,我觉得不太会再看到跌破2万美元以下了。
大家的共识增强了,再加上现在做空的资金远低于做多。在不出现大的黑天鹅事件下,很难跌破。
我现在不太在意每天的涨跌幅,涨了,开心开心;跌了,做点别的事忘记它,过一会儿再看,应该又回来了。
赚了一些钱以后,心态确实会变化,找工作不会再因为薪资的问题考虑去不去了,因为现在不靠工资改善生活,工资只用于日常的吃喝。
买东西也不大会看价格了,车厘子草莓之类的东西,十斤十斤的买也没有肉痛的感受。现在手边有一辆车,是通过合约赚钱买的,房子虽然不是靠比特币买的,但也有了。
在经历了之前比特币的快涨快跌后,我现在的投资策略越来越谨慎,因为有了家庭,有了小孩,所以整体会诉求稳妥。
但是我不会再卖掉了。
自己挖矿,自己买币,对比特币进行价值投资
我不会卖,直到我感受到成就感
卡卡一级市场基金从业者
2017年,我在一级市场做融资顾问,身边有同事做区块链项目,那是我第一次听说比特币。
2018年,经济环境下行,我发现市场里的钱在变少、此外很多创业项目开始拿钱困难,我开始反思行业的问题,学习金融和货币知识、了解经济周期,这才意识到,区块链是个颠覆性的技术。
于是我在2018年下半年试水,买了100块钱的比特币,外每个月进行一次定投,缝低买入。同时,我也开始挖矿。
2017年左右,比特币价格升高,很多人投资做了矿场主。但随后比特币价格下跌,矿场主难以回本,就做了一个决定:出租算力。
当时出了一个180天的算力包,告诉你可以挖到几个,我当时买到的算力包,每天可以挖到3、4块人民币的比特币,挖出之后它会配置到我的钱包里。
但现在比特币大涨,这种算力包就被抢完了。
疫情期间,比特币有段时间跌得特别厉害,当时没有矿厂能回本,但买算力、买比特币却特别划算。可惜我当时胆子小,只购入了5000元的比特币,现在觉得真是亏大了。
投资里有一句话:“你永远赚不到你认知以外的钱”,这在比特币上也是共通的。
当你没有认知到比特币到底是什么、或没有认知到比特币的价值时,你没有办法赚这部分钱。
我觉得比特币是一个新的经济体系,或迟或早,大家最终都会融入其中。
比特币有两个风险:
一是监管上的风险;
数字货币出现的早的国家,如德国或美国,已经有了一些相关的经验和流程,想方设法地把数字货币纳入监管流程,但目前中国还没有相关政策,国
家会怎么做,会成为一个风险点。第二个风险是学术理论一直在讨论的:量子计算机;
比特币的整个运作流程,都是基于数学运算的,但量子计算机的运算能力很强,这将颠覆区块链技术的整个底层逻辑。但这部分的讨论目前还停留在理论界,真要造出很成熟的量子计算机,得一百年以后。
所以我觉得在20年内,产业技术革命都不能颠覆它。
短期内的波动很正常,因为现在华尔街开始入局,庄家会上下拉动这个盘,把小股东甩下去自己赚钱。
一个聪明的方法是:买着不动,几年后再看,肯定是涨的。
目前我通过比特币赚得了90%的回报。
以后即使比特币涨了,我也不会卖,我看好区块链和比特币的技术,希望看着它一步步壮大,等到我觉得有成就感后再出手。
99%的资产投入比特币
一个完美的投资,货币越贬值,比特币的价格越高
小A某比特币基金从业者
2018年,我和朋友吃饭聊起比特币,当时它的价格已经从几百美元涨到2万美元,这引起了我的兴趣。
随着认知升级,我开始加仓比特币,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只要有闲钱,我就买一些比特币。
比特币及其背后整个系统运作的逻辑非常完美。
我们业内有一个估值模型,S/F模型,可以简单理解为存量与流量相比的一个模型。
图|S2FX跨资产估值模型
当我们把比特币的价格与其稀缺性做对比时,我们会发现二者存在着很强的正相关关系,正相关系数非常接近1。
也就是说,稀缺性波动一个单位,价格也会波动一个单位,且取值时间为10年。
比特币总共只有2100万个,它的稀缺性是确定的,且时间越长稀缺性越高,它未来的价格会不断螺旋上升。从过往10年的数据来看,也确实如此。
图|第三次减半后价格运行通道
疫情以后,我和同事们有个判断,以美联储为代表的各国央行都会进行一轮大幅度的宽松,宽松的货币政策执行后会向市场投放大量的流动性。
2020年,美国的M1增长了50%以上,当时美联储向市场分发了全世界存量美元的21%,即全世界的美元里有21%的美元是在2020年这一年印出来的,这多可怕!
美元和欧元都在放水,放出来的这些流动性很大一部分进入金融系统,让给金融资产膨胀。
比特币抗通胀属性非常强,甚至高于黄金。
黄金的稀缺性是基于物理层面的稀缺性,而黄金的开采会使黄金总量保持较高的增长态势。但比特币是基于数学层面的绝对稀缺,且随着减半的推进,未来比特币会更加稀缺。
现在这一阶段,投资最大的风险是持有现金的风险,法币购买力在缩水,而固定数量的比特币能很好地对冲货币超发。
法币越超发,法币购买力越贬值,而我持有的比特币的购买力就会相应升值。
基于这个考虑,我身边除了一辆车,和一些基本的生活费之外,其余的钱全部投入了比特币,平均买入价格大概在七、八千美元。
因为我入场晚,早期入场的人,投入成本比我低的大有人在。但未来我希望通过比特币的投资,实现财务自由。
提出S/F模型的分析师后来又提出了一个跨资产模型,通过这一模型观察比特币的主要几个阶段:第一次减半、第二次减半、在过去的2020年5月12日的减半,以此对比黄金、房地产的市值和稀缺性。
分析后,我们发现他们相关性很高,未来单个比特币的估值应该接近30万美元。花旗银行也出过一份研报,认为比特币会到达31.8万美元。
但我们认为,长期来看,比特币的价格远不止30万美元。和中本聪一起开发系统的哈尔·芬尼,在去世前曾预估比特币对标的价值是全世界所有家庭财富的当量,大概在100万亿美元左右。
按这个预估,单个比特币的价格在1000万美元以上。况且因为央行的持续放水,比特币的价格还会增加,它的价格上限天花板就能非常高。
不过我不建议你马上急着买,资本市场永远都有赚钱的机会,但你的本金是有限的,建议想要入手的人还是多看看书,等认知到位了才好赚钱。
买的时候也要注意一些坑,比如在出入金环节,资金粘连到某些不干净的钱,你可能会被冻结银行卡。
再比如保管风险,私钥是比特币资产的最高控制权限,如果私钥丢失,你的比特币也就没了。
现在国内大部分人的私钥由交易所掌握,这就相当于别人在保管你的银行卡密码,非常危险。
还比如期货的风险。很多交易所有关于比特币合约产品的衍生品,杠杆倍数非常高,高达100倍甚至1000倍,这种危险性极高。
2020年3月12日,全球金融市场大幅震动,很多机构首先补充流动性资产,加密货币市场成为第一个被砍的对象。
我们有一个客户,帮别人管理了2000多万的比特币期货,当天下午6点,他吃完饭去洗澡,洗澡前还好好的,洗澡出来后2000多万爆仓,价格一下子砸了下去,平仓都来不及。
他开了20倍的杠杆,损失非常惊人。
比特币市场本身波动很高,在一个很大波动性的市场再加几十倍的杠杆,盈利肯定赚的多,但跌下来后亏得特别快,也一定要注意。
短期内我不会卖出手里的比特币,跌破2万美元的可能性不大,如果卖出很难再找到低价期购回。
除非遇到家里急需用钱的紧急情况,那我可能会变现一些,但也不会全部抛掉,现在比特币实在是一个不错的资产。
我靠比特币赚了5年工资
买了的都在涨,它的价格来自大家对它的共识
廷友互联网员工
早在七年前,我就知道比特币了,但一开始不怎么感兴趣,只觉得是个诈骗的东西。
2017年,我太太开始从事数字货币相关工作。正巧当时比特币也迎来一波牛市,我太太公司的人都跟风在买,我也跟风投了几万块钱买比特币。
我和我太太都非常怕风险,没碰合约和杠杆,只敢拿比特币的现货。在那波牛市,尤其是12月底靠近顶峰的时候,比特币一天就能涨10~20%。
我还记得,有一天我下班路上顺手刷了刷币价,涨到了10万人民币一个,我高兴得不得了,感觉自己的口袋里已经躺着自己赚的1万块!
不过到达顶点之后,比特币很快下跌到3000美元。因为不确定它能不能涨回去,我们没卖、也没继续再买,现在算来是踩空了。
我太太的好几位同事在那段时间看好比特币的涨势,又买入很多。在后来几个月,比特币涨到13900美元,他们也因此赚了不少。
有一位刚毕业一两年的同学,一直做合约,就在那一年的几个月内赚了上千万。
有了这些人的成功案例,我开始乐意琢磨比特币了。它为什么会涨起来呢?
我曾觉得比特币就是“空气”。人们平时买股票、买基金,都是跟公司业绩挂钩的,但比特币没有一个可以评估的实体。
它的价格是一种共识,我们认为它有价值,它的价格就会逐渐增加。
有些人认为比特币不像法币那样被不停地发行,数量恒定,有价值;有些人觉得比特币更底层的区块链技术有价值,有些人觉得加密数字货币这个概念有价值……
大家有自己对比特币的一套解释,并因为相信这套解释而购买比特币。
这些解释不断强化,更多人知道比特币,想买比特币,再加上通胀,比特币的价格越来越高,这些解释也就更进一步地自我强化。
按现在的趋势看来,这些解释不能被证伪,这是它上涨的核心。
比特币很像之前风靡的荷兰郁金香,正是因为玩的人有共识,价格才会炒起来。
但区别在于:郁金香是可以持续和大量生产的,当供应变多,郁金香就会越来越不值钱。
比特币新增数量却是越来越少的。
中本聪在创造比特币时,就考虑到了数量问题,每4年比特币被挖出来的数量会减半。可能最开始10分钟可以挖50个比特币,但4年之后,10分钟就只能挖25个比特币,再4年,12.5个,依次减下去。
整个比特币的数量是固定且确定的,只有2100万个左右。这是供给端,比特币的数量是固定的。
需求端上则有越来越多的人想买入比特币。现在有了交易所、电子钱包,大家购买比特币越来越容易,购买需求就能进一步被激发。
比如美国有一些信托基金拿着散户的钱帮买比特币,每年能坐收5亿美元的佣金。
他们不需要做任何研究,每年就能有5亿美元的进账,这钱多好赚!
所以美国大量的机构涌入进来,成立比特币的基金,帮散户购买。场外的机构、散户源源不断地进入,也让比特币的价格快速上涨。
比特币价格上涨之后,大家会更看好比特币的未来,坚定持有它的决心,这样共识就会越来越凝聚,而且凝聚得越来越快。
2020年3月份,因为疫情的原因,比特币的价格快速下跌。
当时我们没有太多犹豫马上入手,平均算下来,当时购入比特币的均价不到4000美元,但赚的钱相当于我5年的工资收入。
未来我也依然看好比特币,一般情况下我也不会放弃持有,除非是家庭需要大额支出,比如买房,可能会卖掉一部分。
比特币现在的涨幅和价格已经有些风险了。如果让我现在花20万以上人民币去买一个比特币,我还是比较心虚的。
但我认为,如果家庭有余钱的话,可以配置一个或多个比特币,作为家庭投资。以后比特币的价格我认为会越来越高,上车只会越来越难。
比特币怎么可能丢失,又怎么可能找回研究公司Chainanalysis估计,现有比特币中有多达20%永远消失了。在这项研究公布的时候,大约有380万枚比特币永远无法找回。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索所有可能丢失比特币的方式。
1.Cryptocurrency黑客
加密货币交易所的黑客行为是比特币损失的主要原因。交易所是网络罪犯的热门目标,Mt.Gox是第一个高调的加密货币黑客,但自那以后,许多主要交易所都被黑客攻击,包括Bitfinex、Bitstamp和最近位于新西兰的加密货币交易所Cryptopia损失了9.4%的总持仓。
2.网络钓鱼
网络犯罪分子通过骗取用户名、密码和登录到热钱包并取出所有比特币来窃取人们的比特币。一些最常见的crypto
currency网络钓鱼诈骗的骗子冒充交流使用电子邮件和电子邮件模板的相似的邮件交流,经常要求你点击一个链接到正确的账户的问题,这导致了一个假的页面的链接收集您的登录细节。值得注意的是,以太坊是钓鱼计划最热门的目标。3.庞氏骗局
庞氏骗局是一种诈骗形式,早期投资者用从最近的投资者那里获得的资金迅速获得利润。庞氏骗局没有现实的赚钱方式,而且给人们提供了不切实际的回报。在加密领域,所谓的庞氏骗局的一个例子是BTC全球计划,该计划向投资者承诺“每天2%或每周14%的回报”。“大约28000名南非投资者损失了大约10亿美元。
4.假cryptocurrency钱包
欺诈者创建假钱包应用程序,并将其列在谷歌playstore上,他们通常模仿真实的加密货币钱包应用程序。他们的目的是获取人们的凭证或窃取人们的密码。一些应用程序在启动后会请求用户的私钥和钱包密码,以便这些细节可以用于从真正的钱包中提取加密,而其他应用程序只是钱包,允许你存入,但不允许你在发送加密后提取。
5.鲶鱼
伪造的社交媒体账户是模仿著名的加密货币项目或人创建的。这与钓鱼结合使用来获取用户账户的登录信息,例如,你得到一个假冒以太坊创始人的twitter账户,该账户会告诉你,如果你将ETH存入一个账户,你的ETH将会翻倍。加密声誉不仅被用于钓鱼计划,还被用于理查德•布兰森(RichardBranson)等金融和名人。
6.恶意软件
torrent网站和谷歌播放商店上的恶意软件是用来从易受攻击的种类中窃取密码的。例如,有一个恶意软件Clipper,它利用用户复制和粘贴钱包地址的行为来窃取密码。例如,如果你发送BTC到一个地址,你通常复制和粘贴该地址,因为它是一长串随机字符,clipper恶意软件将交换钱包地址,当你粘贴时,这意味着你将发送加密到错误的地址。
7.欺诈的国际安全和发展理事会
新接触加密技术的人沦为虚假的首次代币发行(ico)的牺牲品,他们把自己宣传为一种新的加密货币投资,将获得高回报。他们利用“错过的恐惧”(FOMO),只因为项目永远不会实现,资金永远不会返还给投资者。有经验的投资者知道如何根据团队分析项目,以评估他们是否有能力履行承诺,是否已经有了最低限度的可行产品等。最著名的欺诈性ico之一是Centra,由弗洛伊德·梅威瑟(FloydMayweather)背书。
8.泵及倾卸计划
哄抬和倾销是价格操纵,骗子利用社交媒体群炒作项目或被称为“垃圾币”的代币,因为它们没有增加价值或没有真正的使用案例,价值会在一夜之间呈指数级增长。一旦价值增加,骗子出售他们的代币,不久之后,大量抛售代币的价格急剧下降,导致持有较长时间或以较高价格购买的人遭受巨大损失。名人或人也被用来炒作所谓的“粪币”。
9.冷藏设备丢失或损坏
有很多人在比特币价值不高的时候就开始使用比特币,他们扔掉了自己的旧电脑、放错地方的硬件钱包等,或者他们的电脑被损坏了。
10.粗心大意
将比特币发送到错误的地址,一些钱包和交易所有防止用户将比特币发送到错误的钱包(非比特币)的选项。
关于比特币诈骗案例分析和比特币诈骗案例分析题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