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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多万,会判多少年比特币诈骗立案流程法律分析:诈骗罪的立案程序:立案程序包括对于立案材料的接受、审查和处理三个部分。个人被诈骗后,应当立即报警,公安机关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立案。若公安机关经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应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比特币骗局报警能追回吗一般是追不回来的,因为钱已经被他们杂沓完了或者私藏起来了。想找回很难,但也有可能能找回很小的一部分。我们只能提高警惕,防止再次上当受骗。由于在中国是不合法的,所以你报警要有心理准备,就他可能不会给你立案。所以你最好能联系上其他被骗的人,只要你们人够多的话,可以直接找刑侦报案。还有一个就是这里面有很多骗子,好多人说追回来了,其实是骗你交钱,只要你私下联系他们,让他们帮你追回本金,他们就会各种理由收你的费,所以说比特币骗局水很深,一般人最好不要接触,被骗了难受的是自己。
诈骗虚拟货币构成诈骗罪吗如比特币之类的虚拟财产也受法律保护,诈骗虚拟财产同样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可以根据其情节(非按数额)及造成的危害性定罪量刑。如果情节严重(或较为严重)、社会危害较大也同样涉嫌诈骗罪。
《民法总则》
第一百二十七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见比特币暴涨,男子竟自创虚拟货币,诈骗两千多万,会判多少年一个是高中生,一个是大专生,见比特币涨势凶猛,竟自创虚拟货币,短短三个月诈骗了两千多万元,受害者当中不乏高学历者,为何诈骗分子这么容易得手?又该判他们多少年?
2017年年底,郝某见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涨势喜人,各种虚拟货币如
春笋般出现,周边的很多人也都在买,便觉得“赚钱”的机会来了。郝某经过几天的苦思冥想,终于想出了一条妙计:自己也创造一种虚拟货币。但因为只有高中学历,对相关的技术不懂,郝某便拉上大专学历的杨某“一起干”。两人商量之后,觉得先注册一个名字“唬人”一点的公司,更容易实施诈骗。但不久,两人找到了“合伙人”崔某,因其名下有香港天道集团和“天易家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两公司几乎均为空壳公司),并自创了LCC影视区块链虚拟货币。对外宣传,“一枚虚拟币初始价格3.5元,预计一年之后能涨到30元一枚”。两人招收大量的业务员,通过发传单的方式先邀请大量的“潜在客户”(尤其是老年人)到饭店“白吃白喝”,通过讲师乘机宣传LCC币。慢慢地有一些人被公司的强大背景(郝、杨二人虚假包装)和导师的专业性所折服,投资买了LCC币。再加上介绍新客户会有高额提成,于是很多人的身份从“客户”变为“业务员”。
短短三个月,郝、杨二人通过这种方式非法吸纳资金多达两千多万元。从2017年年底到2018年初,LCC币一路上涨,所有买进的客户都赚了钱,但大家很快发现,只能“充值”不能“提现”,感到受骗的部分客户报了警,广州警方将郝、杨二人拘捕,这起利用虚拟货品进行诈骗的案件也浮出了水面。
2020年3月2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如下:
郝某、杨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判处退赔投资人损失两千余万元。
本案本质上属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曾经有人用几十个比特币只能买一个汉堡,现在能值上千万。郝、杨二人正是利用人性的贪婪,给投资者“画大饼”,殊不知,投资者看到的是“比本金大几十倍的收益”,而诈骗分子看上的只是“投资人的本金”。
现在还有一些年轻人,梦想一个暴富,甚至有的人明知是诈骗公司,还要入职上班,因为“来钱快”。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到最后悔之晚矣,不但可能会锒铛入狱,自己所谓的“快钱”也都会被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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