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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微信网络投资被人骗怎么办从2006年Q币被盗案,看刑法如何保护虚拟财产判决书里的Plus Token技术团队用微信网络投资被人骗怎么办一个40来人的投资微信群,群里有经验丰富的投资能手、刚刚入行的投资小白、擅长分析的专家教授,时不时还有投资成功者发红包......陈彦(化名)不会想到,这是一个为自己“量身定做”的群,40多人几乎都是骗子,目的是引诱陈彦投资,通过后台操作的数据涨跌来诈骗。
今年6月份,成都公安经过3个月的慎密侦查,辗转多个省市,成功打掉一个特大网络诈骗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00人,该团伙涉及全国同类案件5000余件,涉案金额达1亿元。
网上投资被诈骗87万元
40来人投资微信群几乎都是骗子
2019年3月11日,四川彭州警方接到受害人陈彦的报警称,在一网上平台对黄金、外汇、比特币进行投资涨跌的方式被诈骗87万余元。
受害人经过5个月的各类“投资理财”,共损失87万余元,事后受害人感觉事情蹊跷便报了案。
鉴于案情重大,由成都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牵头彭州市局及相关警种迅速成立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启动专案侦办工作。
经过初步侦查,受害人所称的“网上平台”并非购物这么简单,在购物平台的“掩护”下,背后实际上是一个网络投资诈骗平台,各个带单微信群内“赚到钱的人”以及各类“专家”“学者”均是由犯罪嫌疑人冒充,通过分享“赚钱”的经历以及分析“投资”形势。
“像是一个40来人的投资微信群,里面骗子会扮演各种角色,像是投资小白、投资专家和投资能手,最终目的就是引诱受害人投资。”彭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中队长张杰介绍,这样的平台所有涨跌都是后台数据操控,“涨了会延迟提钱,期间再次跌,可以说是涨跌钱都拿不走。”
在引导下,受害人前期的小额投资会从盈利,当受害人对这个“一本万利”的平台深信不疑后,群内“专家”会给受害人提出大额“投资”的建议,这种大额高回报的方式让对这个平台深信不疑的受害人越陷越深,当受害人一旦开始高额“投资”便中了犯罪嫌疑人的圈套,平台会以各种投资失败的理由将受害人的钱财据为己有。
伪装成应聘者、外卖员和快递员
进入团伙内部打探情况
经侦查,该公司有多个办公点,均设置在高端写字楼内,这些写字楼不允许陌生人进出。经过分析部署,两名案侦民警尝试打入该公司内部,前去应聘,但是该公司对人员录用相当警觉,设置多重考验,从身份、年龄、所学专业等全方位筛查,最终打入公司内部的计划“失败”。
虽然未能被公司录取,但是案侦民警在应聘过程中收集了大量的有价值信息,根据现有信息案侦民警分多个点位对各办公点实施秘密侦查。
摸排比对的案侦民警确认了该团伙的人员构成,实地蹲守的案侦民警确认了该团伙成员的“工作”规律,化妆成快递员、外卖员的案侦民警掌握了各点位的详细布局,并根据内部各种展板流程图了解到了犯罪团伙的工作流程等。
经过长达3个月的侦查,专案组终于全面掌握了该犯罪团伙的办公地点分布、人员构成、工作流程以及涉案资金流水等信息、全面查清了该团伙通过在互联网上搭建APP平台、恶意篡改后台数据,致大量受害人被骗的犯罪事实。
该团伙涉及全国同类案件5000余件
涉案金额达1亿元
6月11日晚,专案组组织的100余名警力千里奔袭到达抓捕地点。现场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00人,公司4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为避免证据灭失,各点位抓捕行动结束后,案侦组立即展开审讯,对各类电子证据进行固定扣押,并对公司账户及涉案财产进行冻结查封。
经过48小时工作,扣押涉案车辆9辆,总价值800余万元;涉案计算机200余台;查封房产2套;冻结银行账户现金500余万元。
经审查,上述嫌疑人对诈骗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团伙涉及全国同类案件5000余件,涉案资金达1亿。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顺利押解回成都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红星新闻记者颜雪图片来自警方
从2006年Q币被盗案,看刑法如何保护虚拟财产2002年5月Q币面世。
当时市面上已经有很多互联网公司、游戏公司在推广自己的虚拟币,只是普遍因法律属性不明、难以被认定为“财产”),难以受到法律保护。
加密货币(也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面世以来遇到的各种问题和争论,虚拟币当时也都遇
到过,从是否具有货币属性,是否会对金融秩序产生冲击,是否属于“虚拟财产”,是否应受法律保护,到窃取虚拟币属于盗窃、诈骗还是(后来的)计算机类犯罪。最突出的就是偷游戏币、角色、道具、装备、点卡等等,算不算偷。
2006年的两个盗窃案把这种争论体现得淋漓尽致,裁判思路直接影响10年后出现的比特币之类的虚拟货币被盗案。
深圳:QQ(附随Q币)盗窃案
2006年1月13日,深圳南山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
二被告人共计盗取、卖出QQ号码130余个,获赃款70000余元。其出售的QQ号码还拖带价值2654元的Q币及网络游戏币。
第一,法院认为“QQ号码”不是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公私财物”。
第二,法院认为“QQ号码”是一种通信工具的代码,理由是:
上海:Q币网络盗窃案
2006年6月26日,上海黄浦法院审结一起“Q币网络盗窃案”,法院认为二被告盗窃Q币代理商持有的Q币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基本案情
M公司是Q币和网易一卡通代理商。
2005年6-7月期间,孟某通过互联网,在广州市利用黑客程序,获取M公司登陆腾讯、网易在线充值系统使用的账号和密码。随后与何某盗窃了价值约259万的Q币和游戏点卡。
M公司发现被盗后,立即通过腾讯在网上追回来月1.5万个Q币(价值约116万),还有约1.7万个Q币和点卡没追回(损失约143万)。
二人到案后,孟某家属帮助交付8000元、何某家属交付26万元,用于抵扣赃款。侦查机关将其中的约143万损失发还给M公司,多余款项退还交款人。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有五个争议焦点,虽然现在很多问题已解决,但2006年时都还是难点:
法院观点
如何计算网上秘密窃取Q币和游戏点卡的盗窃数额,因当时没有明确规定,法院分析后按「腾讯、网易公司和M公司的实际交易价格」计算,即259万。
法院认为这个问题需要分析,有两个原因:
法院认为,Q币和游戏点卡体现网络公司提供服务的劳动价值:
网络环境是对现实生活的虚拟,网络中充斥着大量凶杀、打斗、抢劫、盗窃等在现实生活中被法律禁止的虚拟行为。
如果网络环境中的虚拟行为没有危害现实生活中刑法所保护的客体,则不是需要刑法来规范的行为。
但是,如果虚拟行为对现实生活中刑法所保护的客体造成危害构成犯罪,就应当受刑罚惩罚。
判决书里的Plus Token技术团队
前言
2020年7月30日,公安部官网发布了一条消息“公安部指挥破获首起以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特大跨国网络传销案,彻底摧毁PlusToken非法交易平台,涉案金额逾400亿元”。
这是公安机关侦破的首起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网络传销案,涉及参与人员269万,层级关系最大至3293层。不写PlusToken,币圈程序员这个系列就是不完整的。
组织结构与包装
PlusToken不是最会包装的,但组织架构和运作效率都是目前案件中的翘楚:
据公安部介绍,PlusToken平台下设技术组、市场推广组、客服组、拨币组,分别负责技术运维、宣传推广、咨询答复和审核提币等工作。
参与人员通过上线推荐并缴纳价值500美元以上的数字货币作为“槛费”后即可获得会员资格,会员按缴纳的数字货币价值获得平台自创的“Plus”币,并按照加入顺序形成上下线和层级关系。
平台根据发展下线数量和投入资金数量,将成员分为会员、大户、大咖、大神、创世五个等级,并按等级高低发放相应数量的“Plus”币作为奖励和返利。
PlusToken宣称自己是:
继imToken之后全球第二大的数字货币钱包。
由三星和谷歌原技术团队开发,研发实验室在韩国首尔。联合创始人Leo,是俄罗斯顶级程序员,阿法狗智能算法研究员、前欧洲数字货币支付交易所首席战略官。(事后查明,Leo只是一个外籍留学生,身份全是包装的。)
拥有“智能狗搬砖”功能——即同时在不同交易所进行套利交易,赚取差价(实际并不具备该功能)。
投资者存入100万元,复利一年就能赚到700万元。开启“智能搬砖”,除保本以及Plus币升值产生的收益外还能获得8%到30%的月收益。
钱包覆盖全球近170个国家,包括中、日、韩、德国、新加坡、英国
、越南、俄罗斯以及缅甸等。犯罪团伙包装出来的「PlusToken」是:
亚洲首个STO交易所+多功能跨链去中心化钱包+智能狗搬砖+平台币+币融贷款+全球数字货币支付功能+区块链游戏+算力挖矿。
生态建设的目标是覆盖“钱包”、“交易平台”、“支付”、“挖矿”、“奖金”、“游戏”、“币融”。
(这个结构是不是很眼熟?像不像一些元宇宙项目?)
实际上,用盐城警方的话说:
这个Plus币,它其实是平台内部自己发的币。它通过后台操控这个Plus币,让你看到不断增值,就是一个数字,就是一个代码,就是我们讲的就是空气币。
PlusToken最大的仿盘(按2019年价格,涉案金额高达77亿人民币)也是盐城警方破获的。
资金盘规模
新华社有一篇报道提到过,这个平台涉及人员300多万人,流入的比特币数量超过31万,另外还有以太坊等数字货币917万余个。按照2019年案发时的市场行情,合计人民币500多亿。
但是判决书的金额,是按照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27日期间的「最低价」计算的。即使这样,PlusToken平台上的8种数字货币合计金额也已达到人民币148亿元。
这里的链上数据分析、价格评估和核验,包括出货、变现,都是司法机关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的,具体是指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会计师事务所和行业内一些做区块链安全的公司。
关于第三方公司,今年四月也出过一个大新闻。某个区块链安全公司的高管,把警方委托公司保管的比特币拿去炒合约了——还是正赶上比特币疯涨的时间点做空比特币。为了弥补亏空,嫌疑人还四处收集币圈传销、诈骗的线索,提供给警方,催促警方查处。大概是想着查处扣押的比特币能再委托他们公司来保管。此人已被羁押,后续有进展我们再更新。
技术团队分工与实施
回到我们的主题——平台技术团队的分工与定罪量刑。
2018年初,陈某以区块链为概念策划在互联网设立PlusToken平台开展传销活动,先后聘请被告人郑某、王某团队开发、运营维护APP并建立域名为www.plToken.io的网站。
同时成立了PlusToken平台最高市场推广团队——盛世联盟社区,通过微信群、互联网、不定期组织会议、演唱会、旅游等方式发布PlusToken平台的介绍、奖金制度、运营模式等宣传资料,虚构、夸大平台实力及盈利前景进行宣传推广。
2018年3月、4月,郑某为PlusToken平台开发APP和建立网站。
2018年5月1日,平台正式上线。
2018年5月至12月,郑某带领技术团队对PlusToken平台进行运营维护和优化升级。
2018年8月10日,国际版开通,开放全球37个国家的注册权限,接受八种主流币,开通国际plus支付功能。
2018年9月14日,平台冠名赞助WBF世界区块链大会济州技术大会,在韩国济州岛某酒店举行“PlusToken”全球启动仪式。
2019年6月底,PlusToken头目被抓的消息见报后,主办方立刻向公众道歉,说自己当初审核不严。
2018年10月,PlusToken钱包交易平台上线,国际plus支付支持所有数字货币支付,用户可以通过交易所兑换交易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狗狗币等虚拟货币。
2018年11月,钱包交易所更名为PsEx交易所。
2018年12月,郑某将平台运维工作交接给王某团队,彻底离开平台。
服务近9个月,郑某从陈某那领到165.1万元,其中非法获利金额是25.5万元。
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王某带领技术团队对PlusToken平台进行日常运营维护和优化升级,并根据陈某要求对平台新功能模块进行开发:
事后看,新玩法的功能主要在于延缓崩盘的速度。
陈某每月给王某价值40万元的数字货币作为运维费用,另外支付140
万元,用于日常工作中的开销。除了这些,陈波还以安家费、奖金的名义付给王某155万——最后都被认定为非法获利。2019年1月12日,PsEx交易所开始交易。
2019年1月,为了逃避法律打击,陈某和女友把平台客服组、拨币组搬至柬埔寨西哈努克城,继续进行传销活动。
为了方便在国外发展业务,陈某还用他人名义斥资1460万在当地买地,又前前后后花了近500万给团伙骨干办理瓦努阿图绿卡、护照。
2019年初,盐城警方收到线索,立即组建专案组,并将案情通报给公安部。
2019年3月,长沙窝点被查处、捣毁。
但是PlusToken并没有停止传销活动,招揽投资者的广告在美国纽约时代广场的巨型广告牌播放。
2019年6月27日,在公安部协调组织下,专案组民警分别奔赴瓦努阿图、柬埔寨、越南、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最终成功抓捕藏匿在国外的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2019年6月28日晚间,不断有PlusToken用户反映说平台无法兑付提现。平台代币价格自29日晚间停滞在139.237美元位置,连续数十小时没有任何价格波动。平台官方还在硬撑,解释说是网不好,但是只能进币、不能提现,充分说明这是假话。
2019年6月29日,瓦努阿图每日邮报报道说至少六名中国籍人士因“进行非法互联网骗局”被当地警察部队逮捕。7月5日,邮报再次报道,说六名疑犯已经被遣返中国,同时还曝光了plustoken创始人的真实姓名。
2019年8月16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检察院公布了PlusToken案的最新进展,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陈某、丁某、彭某、王某、谷某、袁某批准逮捕。
技术负责人的定罪量刑
2020年9月22日,江苏法院就陈波、丁赞清、彭一轩、谷智江、袁园、陆姣龙、郑敬、王仁虎、陆万龙、贺思思、刘佳、彭波、刘帅、伍见红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原审被告人陈滔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作出(2020)苏0991刑初44号刑事判决。
2021年5月,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最终:
一审后陈某和王某上诉,上诉理由和法院判定都非常有代表性,值得仔细研读。
陈某的上诉理由主要是:
法院认为:
王某上诉的主要理由是:
法院认为:
此
处说明一下,王某是和陈某一起在瓦努阿图被捕的。附录清单
经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所对PlusToken平台用于收取会员缴纳数字货币钱包地址的交易电子账单进行鉴定,截至2019年6月27日,PlusToken平台共收取会员缴纳的数字货币包括:
据盐城市物价局价格认定中心认定,以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27日期间最低价计算,上述8种数字货币折合人民币1488037.50元。
2019年6月28日后,仍有非法数字货币转入平台的钱包地址,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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