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虚拟货币乱象图片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虚拟货币靠谱吗?,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虚拟货币乱象图片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国家对虚拟币从业人员怎么定罪
根据《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的规定:
“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部门将密切监测有关动态,加强与司法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协同,按照现行工作机制,严格执法,坚决治理市场乱象。发现涉嫌犯罪问题,将移送司法机关。”
《公告》并没有明确发行虚拟货币的行为构成何种具体的罪名,而是概括性地列举了发行虚拟货币可能涉嫌哪些犯罪行为,即“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在笔者看来,《公告》列举的这些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犯罪行为,即非法经营类犯罪行为与诈骗类犯罪行为。
非法经营类犯罪行为,简而言之,是指未经国家许可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或从事国家明令禁止从事的经营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这一类行为可能涉嫌《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
诈骗类犯罪行为,主要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以发行虚拟货币作为欺骗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一类行为可能涉嫌《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集资诈骗罪”,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有价证券诈骗罪”,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以笔者的办案经验来看,在司法实践中,发行虚拟货币的犯罪行为经常涉及的罪名主要有集资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三项罪名。例如:
1、在(2019)浙0603刑初467号《刑事判决书》中,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等人因擅自制作、发行虚拟货币“EATK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在互联网上使用诈骗方法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2、在(2016)青0102刑初403号《刑事判决书》中,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等人发行“雷恩斯”虚拟货币,以投资理财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一定的费用加入该组织,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3、在(2017)浙0782刑初1588号《刑事判决书》中,被告人倪某以投资虚拟货币项目可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在义乌市、浦江县等地向不特定的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从《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规定来看,行为人发行虚拟货币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类犯罪行为或诈骗类犯罪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涉及集资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三项罪名。
虚拟货币靠谱吗?
我不太看好目前的虚拟货币,甚至认为现在所谓的虚拟货币不过是一场“骗局”,不过是某些不法分子洗钱的工具,我的理由如下:
一、现在的虚拟货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所谓货币,必须是各国央行发行的、必须有国家背书的货币,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货币(法定货币),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都没有这个权力发行货币,现在市面上流通的所谓虚拟货币,在我看来,不过是披着货币的“外衣”来招摇撞骗,其实与货币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没有法律效力,也无法在商品交换中流通使用,很多国家都在禁止虚拟货币交易,据说印度将虚拟货币交易作为刑事犯罪来量刑。
二、区块链有意义不等于虚拟货币有意义:区块链技术确实是一个很有创造性的技术,可能会被应用到各行各业,具有积极意义,而且不排除以后央行可能利用区块链技术发行真正的电子货币,但是,就目前来说,现在一些企业或个人开发的所谓虚拟货币,其实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它与腾讯的Q币唯一的区别在于不可再生,仅此而已,不过是某种程序下的一种虚拟产品。
三、各种虚拟货币外衣下的各种网络诈骗:前几年比特币火爆的时候,催生了大量各种虚拟货币的产生,其中有一些可能是真正利用区块链技术开发出来的虚拟货币,但是,也有很多冒充虚拟货币来行骗的,很多人都上当受骗了,本身现在的虚拟货币就没什么价值,更何况这些假的虚拟货币,所以,大家最好是不要去参与这种游戏!
以上是我的个人观点,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虚拟数字货币明明没有价值,但是为什么就是有人炒?
谢邀
先回答炒作,泡沫还有割韭菜这个问题吧。
任何投资市场都有泡沫、炒作,比如股票市场、期货市场、邮币卡市场,现在的数字货币市场里面有没有炒作?我肯定得说有炒作,有没有泡沫?肯定也有。
换言之现在90%的代币项目都是泡沫,现在就犹如最初的互联网泡沫一样,但是现在明显的造富趋势已经显现,比特币从1元到10万,小蚁从1到600。目前没有任何一种金融产品造富能力比数字货币要强,而且短期看门槛极低,你需要做的就是买入,然后耐心持有。所以这就造成了大量的人和资金涌入。
关于割韭菜这个问题就目前而言确实值得商榷,要说割韭菜股市、期货市场明显要比数字货币的割韭菜能力要强得多。而且一割就不给你长的机会。
说实话用一年的时间来说,比如去年2017年,主流币种没有一个割韭菜,比特币从6000到120000,莱特币从25到1000,以太坊从300到5000。
优质的代币项目也没有割韭菜,比如:小蚁、量子、OMG例子太多。当然垃圾项目和山寨币另说。
下面两张9月4日价格暴跌到今天的价格,就能看出有没有割韭菜。
2017年9月4日
2018年1月7日
再说说虚拟币没有有价值呢?
比特币的底层技术:区块链,这就是最大的价值。目前全球都在对区块链技术研究,探索。目前区块链已经有了很多实际落地的应用。比如我国试运行的法币数字货币,国外的也有很多,有兴趣可以去搜索一下。
很多人说比特币就是一串代码,没有任何价值投入,那么我想说挖矿的矿机、电费、人工维护不是价值投入吗?
比特币目前挖出一个币的成本就在1.5万元左右,而且这个成本还在逐步增加,其他的再加上矿机投入、维护成本,所以1.5万元的底层成本在做支撑。
那么国家法币的发行成本到底有多少?大家应该有自己的看法所以不多说了。
国家何时打击炒虚拟数字货币的?
2017年9月4日当时的国家七部委联合针对当时的虚拟货币ICO乱象进行了整治,并且给了一个月的时间将国内当时所有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全部勒令关闭。
平心而论,当时的ICO乱象确实是非常严峻的,很多传销组织打着区块链的名义进行发币私募,本质上来讲,这些都属于诈骗性质或者是非法集资。
在当时拉上几个圈内的大佬站台,并且经过媒体的报道,只需要几页PPT就能够募集几千万的美元资金,在当时是非常容易的。等到发行的数字货币上架到交易平台之后,开始用一部分的本金暴力拉盘一般都是几十倍之多。
经过连续的几波炒作以后最后一地鸡毛,所以到现在我们能够看到目前已经存在的山寨数字货币与三年甚至于四年之前相对比已经少了很多。
至于现在什么时候能够重新整治当前的数字货币交易乱象这个并不好说,目前以比特币为首的加密数字货币交易市场正在越来越接受正规化,国家的监管力量和国际的监管力量也在逐渐的加强,包括美国华尔街的投资机构也开始正视比特币为首的虚拟数字货币市场。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虚拟货币乱象图片和虚拟货币靠谱吗?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