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3天5次出手这一行为是“重灾区”!
监管层3天5次出手:4家券商营业部人员因多项业务违规收罚单,这一行为是“重灾区”!
近日,浙江证监局在3天内接连发出5份监管函,对4家券商的5名营业部人员及负责人采取监管措施,涉及的券商包括大通证券、万联证券、浙商证券等。从违规事由来看,违规为客户的融资活动提供介绍或者其他便利的行为是“重灾区”。
5名券商从业人员被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6月3日至6月5日,浙江证监局发布了5份监管函,方正证券、浙商证券、万联证券和大通证券4家券商营业部相关人员因为违反廉洁从业规定、为客户融资提供介绍或者其他便利的行为等多个原因被处罚。
具体来看,倪伟英在担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胜利东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存在私自违规为客户的融资活动提供介绍或者其他便利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证监局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王卫东在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解放北路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以下行为:一是为客户委托他人买卖股票提供介绍客户、传递证券账号及密码、计算盈亏等便利并收取报酬;二是泄露监管调查信息。此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第十条第四项、《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八条及《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证监局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刘攀在担任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解放南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存在以下行为:一是为客户委托他人买卖股票提供介绍客户、提供保证金、传递证券账号及密码等便利并收取报酬;二是泄露监管调查信息;三是持有某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未按照规定报告,且与其履职存在利益冲突。证监局决定依法对其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贺行强在担任原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古墩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存在违规为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提供便利的行为;营业部员工陈华存在违规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为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提供便利的行为。反映出营业部在动态监控客户交易活动、严格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其作为时任营业部负责人,负有管理不到位的责任。证监局对其采取了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陈华在原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古墩路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违规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为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提供便利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第六项的有关规定。证监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券商营业部需加强合规
记者注意到,上述5份罚单中,有3人是被出具警示函,有2人是被采取了监管谈话措施;被罚的人员中,既有营业部负责人,也有普通员工。
而从被罚的原因看,也基本上是券商从业人员经常出现的违规情况,其中,为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提供便利这类行为最多。在A股,每当股市出现行情时,场外各种大大小小配资平台就会活跃起来,一些营业部从业人员对客户的融资、加杠杆提供支持的行为也在增多。
近年来,随着券商行业佣金率持续下滑,券商的经纪业务整体形势已发生了巨大变化,生存愈发艰难。
而属于经纪业务部门的营业部,是券商与客户接触的第一线。同时营业部家数众多,从业人员数量众多,比如银河证券有493家营业部、国泰君安有347家营业部、方正证券有336家营业部、安信证券有333家营业部等。因此,营业部也就经常容易发生各种违规行为。
例如上文提到的有两人被证监局处罚的大通证券,公司的营业部去年就曾因合规等多项问题遭到处罚。2019年2月27日,大通证券抚顺新华大街证券营业部因私自使用公章、员工私自推销非大通证券自主发行或代销的金融产品等五项违规行为,被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
“近期监管层方面已经处罚了一批配资公司,这些配资公司除了自有渠道开展业务外,也有通过券商营业部层面的合作,券商从业人员存在着为配资介绍客户或提供便利性的可能,对这些人员的处罚反映了监管层对渠道的监管,以从源头进行防范。对于券商而言,业务发展和业务合规都要兼顾,但不能触碰红线。券商依然需要加强合规化管理,对于从业人员一方面要合规经营,另一方面也要提高业务水平,不合规的业务要远离。”广东展富资产总经理钟海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