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开出569张罚单农商行违规“四宗罪”
信贷业务的不规范成为农商行违规“重灾区”,此外是员工“花式”违规及公司治理等问题层出不穷……
截至6月23日,据经济观察报记者统计,今年已有226家农商行及其员工收到地方银保监局和银保监分局开具的共计569张罚单,在银行机构收到的超1300张罚单中,成为占比“最大户”。
近年来,银保监会多次提及中小银行防范风险问题。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中小银行数量有4000多家,资产总额约占到整个银行体系的1/4。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今年4月曾指出,近年来中小银行暴露出大股东违法把银行金融机构当成提款机、偏离主业、盲目追求速度和规模等问题。
农商行作为我国中小银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展业和管理方面暴露的问题,或部分代表中小银行现状。从罚单来看,农商行在办理信贷业务和处置不良资产、全面风险管理及内控要求落实、公司治理制度和股东股权管理不规范、服务民营小微政策执行不到位这四方面问题较为突出。
更甚者,不只是这“四宗罪”,农商行的同业业务也受到监管的关注。
半数被罚农商行信贷业务不规范
统计违法违规事由可发现,共有114家农商行贷款投放及管理问题被罚,占比过半。可见信贷业务的不规范成为农商行违规“重灾区”。在贷款“三查”不尽职背后,农商行违规发放贷款和贷款资金被挪用情况较多。
具体来看,农商行违规贷款对象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股东关联企业、小额贷款公司、银行实际控制的空壳公司、个人等。比如杭州联合农商行,浙江缙云农商行向关联方发放无担保贷款,山东肥城农商行向实际控制的空壳公司发放贷款、用于账外经营;云南楚雄市农商行因贷款资金流入与借款人有关联的小额贷款公司等原因被罚;温岭农商银行和鹿城农商行违规向公务员发放经营性贷款。
被挪用的贷款资金主要集中于流入房地产市场和股市,前者包括用于购房、地产开发、支付土地出让金等。此外,有深圳农商行利用该行贷款资金承接理财产品,有长沙农商行的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入股该行。
信贷业务不规范会带来贷款不良率攀升,随之而来的不良资产处置问题成为农商行的痛点。共有10家农商行存在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问题,或为调整贷款分类以掩盖不良贷款。银保监会曾指出有的中小银行机构将关注类、次级类贷款划分为正常类,将次级类贷款划分为关注类。另有银行通过违规办理续贷,掩盖真实贷款资产质量,通过发放借新还旧贷款,延迟风险暴露,通过以贷收息、掩盖不良资产。
与此同时,有农商行通过多种方式违规处置和转让不良资产。比如通过借道银行、企业进行不良资产非真实性转让,实现不良贷款虚假出表;通过空存还款后再贷款平库方式掩盖不良贷款;以“资管+通道”的方式实现不良资产非洁净出表。
员工“花式”违规
在风险管理及内控方面,农商行员工存在多种违规行为,包括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客户资金、违规借用客户贷款资金、伙同外部人员发放冒名贷款、挪用贷款资金参与民间融资、违规保管有客户签章空白合同、与客户发生非正常资金往来、利用本人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新增虚增客户授信、贷款发放后,骗取贷款用于网络赌博等。比如浙江常山农商行因为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虚增存贷款,被罚90万之多。
银保监会指出个别中小银行机构案件多发,且存在漏报、瞒报行为,从此次被罚的农商行来看,共有19家农商行存在此类行为。除此之外,多家银行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报告,漏报、迟报、错报银行业监管统计资料。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监管对于银行发放涉农、小微企业贷款提出要求,在涉农、小微数据上,共有33家农商行存在虚增、虚报、错报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数据问题,其中31家为江西省境内农商行。6月15日,银保监会抚州监管分局针对江西省10家农商行因为虚报涉农、小微企业贷款数据开出十张罚单,合计罚款205万。
在服务民营小微政策执行不到位方面,还存在违规由借款人承担抵押评估费用、个别业务收费“质价不符”,违规收取顾问费等问题。比如天津农商行、陕西秦农农商行、定海海洋农商行向借款人转嫁抵押评估费。
股东股权管理不规范
公司治理制度和股东股权管理方面,多家农商行在股东股权管理上不到位。浙江舟山普陀农商行个别主要股东违规为他人代持该行股权,山西临猗农商行股东持股超比例,黑龙江汤原农商行未及时核实、披露和报告主要股东关联关系,吉安农商行未按规定限制股东表决权,江苏建湖农商行向不符合股东资质机构转让股权。
对于股东资质和资金来源,农商行也存在审核不严问题,比如辽宁建平农商行、湖南江永农商行、湖南江华农商行、湖南道县农商行、湖南新田农商行、永州农商行、湖南新邵农商行、湖南新宁农商行、湖南隆回农商行、湖南武冈农商行等银行存在股东以非自有资金或贷款资金入股情况,甚至股东及股权管理的不完善导致农商行在关联交易管理上更易出现问题,有26家银行存在相关问题,比如未按规定审查、批准、报告重大关联交易,向关联方发放无担保贷款,关联方贷款超授信,主要股东授信信息虚假。
除上述四大问题,农商行的同业业务也受到监管的关注,8家农商行存在同业业务不规范问题,包括同业业务穿透式管理要求落实不到位,少计资本、未提拨备,未对同业交易对手实施准入管理、融资平台贷款管理不审慎,同业资产投后管理不尽职,同业融出资金超比例,开展同业投资未对产品发行人和实际用款企业进行统一授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