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接连释放重磅信号退市标准将不再简单考察企业盈利性
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监管层再发声!11月19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孙念瑞在“2020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论坛”上表示,下一步将优化退市标准,把单一连续亏损退市指标改为组合类财务退市指标。总体思路是不再简单考察企业盈利性,而是同时注重持续经营能力。退市的指向性更符合注册制要求,亏损与否不是资本市场入口和出口的关注点,退市监管更关注“僵尸企业”和“空壳企业”能够得到及时出清。
30多年退市公司仅100多家
在论坛上,孙念瑞表示,2019年以来,证监会将完善退市制度作为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内容,取得了显著成效。2019年,共有18家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实现退出。2020年,已有29家公司触及退市指标。近两年强制退市共25家,超过了2006年以来强制退市数量的总和。下一步,证监会将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支持上市公司通过主动退市、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方式盘活存量、出清不良资产,实现市场优胜劣汰、新陈代谢。
数据显示,当前沪深两市的上市公司早已突破4000家,但在过去30多年中,退市的公司只有100多家。业界普遍认为,如果没有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资本市场的正常发展会受到严重影响。
常态化退市机制箭在弦上
随着注册制的全面推进,退市制度发展进一步加快。事实上,最近一个月内,中央层面已多次提及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这也意味着常态化退市机制建设已上升为顶层设计。
11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动员部署会。要求严格退市监管,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交易所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各派出机构与地方政府加强协作,坚决打击各类恶意规避退市行为,严肃处置通过煽动缠访闹访等方式对抗监管的行为。11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要求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拓宽多元退出渠道,严格退市监管,完善常态化退出机制。
而在此之前,10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专题会议以及10月9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都提出要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
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
记者梳理发现,与前几轮退市制度改革不同,本轮退市制度改革除了在注册制大主题下完善标准、简化程序外,更着重提出要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监管重心下通过“重组一批、重整一批、退市一批”拓宽多元退出渠道、完善退市相关配套制度和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等,补齐优胜劣汰市场生态的关键短板。
在存量上市公司风险有序出清方面,监管部门强调,一方面,通过重组一批、重整一批以后,对那些仍触及退市标准的公司,要坚决出清;另一方面,对通过操纵市场、财务造假等手段恶意规避退市标准的,尤其是重大违法的,要坚决出清。
此外,在凝聚退市改革合力方面,证监会已开始加强退市通报制度,通过加强与地方政府等有关方面的信息共享和监管合作,以有效防范和约束在上市公司退市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