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机构投资者参与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赎回业务指引》发布
据上交所网站3月18日消息,为规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申购、赎回业务,满足特定机构投资者资金配置需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特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申购赎回业务指引》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将规则名称调整为“《特定机构投资者参与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赎回业务指引》”。新修订形成的《特定机构投资者参与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赎回业务指引》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交所于2012年11月20日发布的《关于发布的通知》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