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疑似占款!“伸过来的手”伤了多少公司?
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
这是一个简单的道理。但有些时候,却很容易被人“忘得”一干二净。
近日,新黄浦爆出董事长及其关联方“疑似实际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事实上,实际控制人、大股东、董监高等向上市公司违规“伸手”的情况并不少见,而监管层对此也是日趋严管、精确打击。
董事长占用资金?
日前,新黄浦发布了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新黄浦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此次交易所问询函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便是:公司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原因为年审会计师无法判断公司在2019年向西商钢贸支付5.14亿元预付款项的商业实质,以及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无法判断本期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性及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充分。同时,部分董事对年审会计师的工作存在质疑。
在回复问询函的公告中,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盛誉莲花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第三大股东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回函书面声明:与西商钢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业务往来,不存在债务债权关系。
但诡异的是,同时,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在其回函中表示,经向公安经侦部门了解,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崇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仇瑜峰及其关联方,与西商钢贸及其关联方或其所控制的企业间存在密切资金往来,尤其本次5.14亿元贸易项下资金――该业务由公司董事长仇瑜峰引荐。
会计师指出,通过相关执法部门获悉存在预付款资金流向新黄浦之关联方的情形,了解到新黄浦与西商钢贸合作期间,新黄浦董事长仇瑜峰及其关联方与西商钢贸及其关联方或所控制的企业之间存在密切资金往来,上述情形可能存在董事长仇瑜峰及其关联方实际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公告称,公司独立董事、监事,要求董事会和管理层展开专项调查,尽快确定相关交易的性质。
多家公司资金被违规占用
业内人士表示,控股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案例并不少见,其根本原因是上市公司内部治理不健全,内部控制不完善,对控股股东的控制权缺乏有效监督,甚至存在控股股东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情况。
中证君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逾20家上市公司爆出股东曾违规占用资金,有的是公司财务负责人未经内部决策和审议程序直接划转,有的是以预付货款、银行贷款定向支付的方式向供应商划出资金,还有的则是通过关联方向控股股东提供资金。
3月24日,维维股份披露,公司股东维维集团存在短期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4月29日晚间,红太阳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南京一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2019年新增占用金额高达46.84亿元。截至4月29日,南京一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12.56亿元。
4月3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说明称,2019年度贵州百灵累计向实际控制人划出资金20.86亿元,累计收回资金21.44亿元,上述资金占用性质为非经营性占用。
6月4日,贵州百灵进一步称2019年贵州百灵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日最高余额高达4.11亿元,占该公司截至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40.61亿元的10.11%。
监管趋严精确打击
4月29日晚间,万达信息公告称,上海证监局对万达信息原控股股东万豪投资资金占用问题高度关注,并已依法对万豪投资和原实控人进行立案调查,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一般来说,违规占用资金,上市公司和责任人都会被立案调查。但此次对大股东和上市公司进行了“差异化对待”,对违规占用资金负有主要责任的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对上市公司仅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此举被市场视为精准监管。
业内人士表示,未来在违规占用资金问题上,监管变严变精准是趋势。
2019年12月,证监会发布消息,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其审计业务的会计监管风险进行提示。
2020年6月,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表示,将持续强化上市公司监管,特别是对于编报虚假财务会计信息,说假话、做假账,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风险苗头或者已构成违规事实的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