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核电站未发生核泄漏
大亚湾核电站未发生核泄漏 更新时间:2010-6-16 23:57:17 【深圳商报讯 】近日,有关媒体发布有关大亚湾核电站发生核泄露事件的报道,对此,昨天下午,中广核集团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大亚湾电站发生核泄露事故。他告诉记者,为澄清事实,消除影响,该公司已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对有关媒体对大亚湾核电站失实报道的澄清”的公告。 公告称,近日,有关媒体发表了对大亚湾核电站的不实报道,特澄清如下: 一、大亚湾核电站两台机组保持安全稳定运行,没有发生放射性核泄漏事件。粤港两地环境连续监测数据显示,大亚湾核电基地及周边地区放射性水平与电站投运前测量的本底数据相比没有任何变化。 二、按照核电站纵深防御设计原理,为了防止放射性产物释放到环境,设计了三道屏障,即燃料包壳、一回路压力边界和安全壳。按照运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一回路放射性进行连续监测。2010年5月23日,大亚湾核电站二号机组监测发现,一回路放射性水平异常上升,5月28日放射性水平达到平衡并保持稳定,初步判断有一根燃料棒的包壳可能存在微小裂纹。根据核电站运行技术规范,将一回路放射性水平划分为三个运行区:正常运行区、限制运行区和停止运行区,此规范与国际标准一致。目前大亚湾核电站二号机组放射性水平处于正常运行区,允许机组保持正常功率运行。即使特殊情况下发生更多的燃料包壳破损,导致机组进入停止运行区,放射性产物仍然被一回路压力边界和安全壳所包容,与环境完全隔离,不会对公众造成任何影响。 三、根据国外核电站运行经验,少量燃料包壳破损导致一回路放射性水平升高情况偶有发生。5月23日大亚湾核电站二号机组一回路放射性水平升高,未达到国际原子能机构核事件评级标准。 四、上述事件,大亚湾核电站已按规定第一时间向国家核安全局报告,并向核安全咨询委员会通报。大亚湾核电站将本着安全、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运行技术规范的要求,控制机组状态,并将后续情况向相关各方进行通报。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