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再推便民办税缴费十条新举措
税务总局再推便民办税缴费十条新举措 2019-07-24 09:20:08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主任兼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付树林7月23日表示,随着税务系统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前期检视出的问题,再出台便民办税缴费十条新举措,下更大决心解决好纳税人、缴费人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和难点。
在申报纳税方面,实行税收优惠清单办、出口退税无纸办、两个税种合并报。推行税收优惠政策清单式管理,不定期公布税收优惠事项清单,除依法须税务机关核准和向税务机关备案的特定情形外,均由纳税人、缴费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各省税务机关进一步在一类、二类、三类出口企业中扩大无纸化退税申报范围;为减少纳税人申报次数,税务总局合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期限。
在办税缴费方面,实行实名信息前置采、资料不齐容缺办、自助办税更便捷、探索证明材料免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市场主体办理注册登记时,同步采集法定代表人实名信息,税务机关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实名信息,无需再向纳税人采集;纳税人、缴费人办税资料不齐全时,只要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可在作出资料补正书面承诺后先办理、后补缺;拓展自助办理事项,逐步实现90%的常办涉税事项可在自助办税终端办理;税务总局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试点,在纳税人作出书面承诺后可免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发票使用方面,实行异常锁卡网上解、抵扣信息有提醒、发票信息一站查。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增加纳税人端异常清卡解锁功能,解决纳税人报税盘异常锁死问题;优化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提示纳税人当期应抵扣信息,避免超过抵扣期限给纳税人带来的损失;优化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功能,集成各省税务机关发票查验平台登录界面,方便纳税人通过统一入口查询发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