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推动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易会满阐明这五大发展思路
在21日开幕的2020金融街论坛上,继续推进全面对外开放成为热点话题。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致辞中表示,扩大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是构建双循环发展新格局的内在要求,证监会将稳步推动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
稳步推动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
易会满指出要稳步推动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有关专家表示,这标志着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从管道式、单点式向制度型、系统性转变。具体来看,易会满提出了如下发展思路:
重点1:研究逐步统一、简化外资参与中国资本市场的渠道和方式。
华泰证券分析师张继强表示,目前监管部门自上而下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在基础设施、行业开放、监管体系等多维度与国际接轨。以国际化规则为对标,完善市场运行机制,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夯实底层基础设施;多领域对外开放提速,外资机构陆续进入,鲶鱼效应强化,行业进入高阶竞争阶段,机遇与挑战并存;金融监管国际化大势所趋,积极推进监管目标和范围的国际化,深化国际监管合作,构建健康的资本市场新生态。
重点2:深化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
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日前在2020中国国际金融年度论坛上表示,持续完善对外开放产品体系,进一步扩大沪深股通的投资范围和标的,拓宽ETF互联互通,便利境外机构配置股票ETF以及人民币债券资产,持续加大商品期货市场开放力度,扩大特定品种范围。及时创造条件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我国股票和债券市场提供良好的风险管理工具。
重点3:拓展交易所债券市场境外投资者直接入市渠道。
人民银行与证监会、外汇局上月共同起草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有关事宜的公告》,按照“同一套标准、同一套规则的一个中国债券市场”的原则,统一准入标准,优化入市流程,鼓励境外机构作为中长期投资者投资我国债券市场。已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直接或通过互联互通方式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
重点4:拓宽商品和股指期货期权开放路径。
申银万国期货研报指出,9月25日中国证监会等三部门发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指出,合格境外投资者可参与的金融期货、商品期货、期权等的具体品种和交易方式,由证券期货交易场所报中国证监会同意。这标志着国内金融对外开放又进一程。
重点5:加强跨境审计和国际监管执法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
易会满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证监会将全面推进监管改善和风险防范,健全跨境资本监测和风险预警机制,加强跨境监管协调协作和信息数据共享,做到“放得开、看得清、管得住”,确保开放环境下资本市场的稳健运行。
对外开放硕果累累
今年以来,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不仅没有因疫情而放缓,反而进一步加快。
易会满6月18日在第十二届陆家嘴论坛上表示,证券基金期货机构外资股比限制提前全面放开,6家外资控股证券公司已顺利落地。QFII/RQFII全面取消额度限制。与境外机构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增进相互信任,外资总体保持了净流入。加强与境外监管机构合作,共同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保持定力,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科创板制度创新、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新三板改革等重大举措正陆续落地实施。
易会满提出,资本市场要肩负起助力更高水平开放的使命。证监会将继续秉持开放合作共享的理念,加快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持续深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进一步优化沪深港通机制,扩大沪深股通的投资范围和标的,不断丰富内地和香港全方位多层次务实合作,进一步完善沪伦通业务,拓宽ETF互联互通机制,共同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支持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外资配置渠道进一步通畅。”平安证券分析师王维逸指出,公开数据显示,与日韩股票市场相比,我国市场外资持股占比仍然处于较低水平,未来入境资金规模仍有较大潜力,目前外资配置A股的渠道主要是QFII、RQFII和沪深股通。9月25日,证监会、央行、外汇管理局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准入门槛、投资范围的进一步放开,将带动更多境外中长期资金直接进入中国市场,进一步提升A股市场的机构投资者比重及国际化水平,提高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