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特色错位发展创业板积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
“希望深交所坚守创业板定位,突出特色、错位发展,在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方面实现更大担当作为。”8月24日,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首批企业上市仪式上致辞时指出。
4月27日,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根据近年来经济形势变化和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实际,改革后创业板将定位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对此,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创业板要坚持以创为先,更好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与其他板块相互补充,突出差异性,实现错位发展,共同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发展。尤其是科创板和创业板,担负推动我国成为科技强国的重要使命,更要有所作为,有所突破,有所特色。
谈到创业板如何发挥其特色定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创业板引入注册制,放松创业板市场的准入制度并创新审批制度,让市场主体根据“优胜劣汰”法则筛选公司,使得市场资源配置效率达到最高。此次创业板改革还对创业板并购重组、再融资、退市制度等进行了优化,全面提升市场运行效率。这些改革将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和效率,有助于完善直接融资体系和提升股权融资规模,降低宏观杠杆率水平,增强企业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提升金融体系服务能力。此外,从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深圳在国家战略规划中承担了非常重要的任务,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可以为深圳落实国家战略、完成国家交代的任务提供抓手。
何南野认为,一是坚持对上市企业特性的把握,要加强筛选,让满足创业板发行条件的企业更加便捷的上市;二是要进一步根据实践经验优化审核流程,提高企业上市效率,缩短企业上市时间;三是对上市企业的监管要更加严格,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强化信息披露,推动常态化退市,保护投资者利益,打造一个更具活力的创业板市场,如此企业上市才能实现更为良好的融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教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创业板应该切实降低门槛,让初创企业能够更加顺畅地融到资金。此外,需要完善创业板上市后监管机制,让监管更有力度,以保护投资人权益,增强投资人信心。只有两方面都做好了,创业板才能够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