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汽车:与戴姆勒合资项目尘埃落定
福田汽车:与戴姆勒合资项目尘埃落定 更新时间:2010-7-20 0:11:54
事件: 2010年7月16日,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戴姆勒股份公司、戴姆勒东北亚投资有限公司在人民大会堂签订了《合资经营合同》,温家宝总理与德国总理默克尔等领导人出席了签字仪式。 合资各方将在中国北京共同设立一家中重卡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63.5亿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亿元,其中福田汽车以与欧曼业务相关的资产进行实物出资,为28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50%;戴姆勒股份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22.4亿元,占注册资本40%;戴姆勒东北亚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5.6亿元,占注册资本10%。 合资公司生产的产品包括:福田汽车现有欧曼中重卡产品;装配OM457发动机的欧曼中重卡混合车型产品;排放标准可达欧V的戴姆勒OM457重型柴油发动机。 评论: 事件对福田汽车长期价值是一个利好:此前市场对于福田汽车与戴姆勒公司的合作项目一直存在疑虑,此次协议签署后,双方成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框架得以确定;福田汽车成为继中国重汽后,另一家同国际商用车巨头展开深度合作国内重卡厂商,对公司长期价值的提升具有深远意义。 欧曼中重卡品牌得以保留:此前市场担心福田在与戴姆勒成立合资公司的过程中需放弃欧曼中重卡品牌,事实证明这种担心是多余的,欧曼品牌得以保留,对于公司品牌价值的积累、产业链地位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此外,协议中规定在合资公司经营范围内向位于中国境外进行的任何产品销售,会在戴姆勒的支持下由福田汽车主导,不仅有利于福田欧曼中重卡出口市场的拓展,也为福田发展成为世界级商用车品牌打开了大门;引进OM457发动机将使福田在未来重卡行业竞争中占得先机:OM457发动机性能明显领先于国内同类产品:具备欧V排放水准,大修里程是国内重卡发动机平均水平的近10倍;在排放标准日益严格、运输条件不断改善的情况下,以OM457为代表的高性能、大马力重卡发动机的优势将逐步体现。目前OM457发动机的主要劣势在于价格,但随着引进后零部件国产化率的提高,OM457发动机成本上的差距将逐步缩小。 但是,成立合资公司有可能对公司的短期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此前欧曼中重卡为福田汽车独资所有,此次合资最终完成后,戴姆勒将持有欧曼50%的股份,也将分享欧曼50%的利润,目前欧曼中重卡贡献福田汽车总利润的约40%,所以在合资公司成立初期,将可能对福田汽车的短期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但是我们认为,如果同戴姆勒的合资合作得以成功,欧曼中重卡的销量和盈利有望获得几何倍数的增长,因而对福田汽车的长期业绩和价值也将是有利的。 投资建议: 我们维持对公司10-12年EPS1.824、2.286和2.814元的预测,维持买入评级。此外,我们预计公司2010年中期业绩将有望同比大幅增长,建议投资者对公司予以积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