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再融资制度规则集中落地
证监会7月3日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标志着市场关注的科创板再融资办法出炉。
《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共七章、九十三条,主要包括:一是明确适用范围,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托凭证等证券品种的,适用科创板再融资办法;二是精简优化发行条件。区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和向特定对象发行,差异化设置各类证券品种的再融资条件;三是明确发行上市审核和注册程序,上交所审核期限为2个月,证监会注册期限为15个工作日,针对“小额快速”融资设置简易程序;四是强化信息披露要求,要求有针对性地披露行业特点、业务模式、公司治理等内容,充分披露科研水平、科研人员、科研资金投入等信息;五是对发行承销作出特别规定,就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锁定期,以及可转债的转股期限、转股价格、交易方式等作出专门安排;六是强化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加大对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追责力度。
本次科创板再融资制度中设计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适用的简易程序,对于运营规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上交所受理简易程序的申请后,对于保荐人发表明确肯定核查意见的,将不再进行审核问询,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将自收到交易所审核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予以注册或不予注册的决定。
考虑到目前科创板上市公司已基本完成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为充分发挥简易程序的融资功能,调整了简易程序2020年的适用要求,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方式,授权董事会决定申请简易程序。
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发布科创板再融资相关规则,对审核标准、审核程序和发行承销环节的业务要求予以明确。
当日发布的规则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这些规则与科创板再融资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起,构成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的完整规则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