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减持蓄洪区来了首批限售股解禁将至上交所发布减持细则

科创板减持“蓄洪区”来了:首批限售股解禁将至上交所发布减持细则

7月3日晚间,上交所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在7月22日科创板首批企业上市一周年之际,首批限售股也将迎来解禁。

为了准确地体现业务特点,便于市场理解,《实施细则》将征求意见稿中“非公开转让”的表述调整为“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此前,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就“非公开转让”表述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相当于在减持洪峰到来时,由非公开转让受让方接纳减持洪峰,相当于一个蓄洪区,对市场正常交易影响较小。”

值得关注的是,《实施细则》简化了询价转让业务环节,取消征集转让意向环节及相应信息披露要求,提高转让效率。同时,《实施细则》增加了履约保障措施,要求出让方申报锁定拟转让股份额度,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认购。另外,还为中长期资金参与受让预留了制度空间。

《实施细则》还细化了配售方式减持制度。其一,确定配售对象,参与配售的股东应当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科创公司股东为配售对象进行配售,股权登记日在配售计划公告中披露。

其二,规定申购方式,配售对象拟认购股份的,应当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5个交易日通过本所系统申购。

其三,明确认购不足的处理,配售对象认购不足的,参与配售的股东按比例出售。

其四,明确市场预期,参与配售的股东需申请锁定拟配售股份额度,并承诺有足额股份可供配售;同时,增加配售权比例披露要求。

上交所方面表示:“在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市场总体认可《实施细则》的制度安排,认为相关制度符合预期,体现了注册制改革的目标和思路,有利于平衡好首发前股东正常股份转让权利和其他投资者交易权利,有助于满足创新资本退出需求并为股份减持引入增量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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