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投价报告要求引热议 券商应尽快提升定价能力
科创板投价报告要求引热议 券商应尽快提升定价能力
摘要
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向各证券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科创板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要求的通知》(简称“《通知》”),就证券公司出具投价报告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予以明确。在业内人士看来,《通知》出台有利于投价报告更好地发挥定价之“锚”的作用,助力科创板提高定价效率。券商应积极应对并落实《通知》要求,提升自身投研定价能力。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向各证券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科创板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要求的通知》(简称“《通知》”),就证券公司出具投价报告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予以明确。在业内人士看来,《通知》出台有利于投价报告更好地发挥定价之“锚”的作用,助力科创板提高定价效率。券商应积极应对并落实《通知》要求,提升自身投研定价能力。
业内人士称,根据此前出台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主承销商应当向网下投资者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鉴于科创板新股发行价完全交由市场决定,因此券商的投价报告对于投资者判断科创板公司价值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指出,证券公司投价报告的质量高低,会直接影响投资人对科创企业熟悉程度以及投资进程。投价报告若出现不规范和误导性内容,还将会影响我国注册制实施效果以及科创板市场的稳定运行,而高质量的投价报告有助于提高资本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科创板定价效率和上市公司质量,实现资本市场与国际接轨。
《通知》从多个方面明确了券商出具投价报告的要求,并着重强调需加强内容质量控制。例如,应客观地对发行人与主要竞争者(如可比公司等)进行比较,评估公司行业地位;对于公司估值使用的参数和估值方法应当客观、专业并说明选择依据,不得随意调整;证券公司应当加强对投价报告的内部控制,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和流程建设,明确投价报告的合规要求。
在天风策略联席首席分析师刘晨明看来,《通知》为券商出具投价报告提供了一个整体框架,要求无不体现科创板自身特性。他说:“怎么给估值一直是科创板定价的难点所在。由于科创板公司不以盈利作为单一指标,传统的市盈率可能失效,机构投资者因此失去定价的准绳。这种情况下,投价报告的作用就在于提供一个定价的‘锚’。”
刘晨明指出,《通知》的发布不仅有利于规范券商撰写投价报告,助力科创板提高定价效率,还能为增量资金入市提供助力。“严格的风控会为追求稳定收益的长期资金(比如养老金)提供多一层的保障。”
刘晨明认为,科创板公司大多来自新兴领域,所在行业可能多处于产业周期的前期,对于券商研究人员而言,一定程度上需要跳出过去的行业研究框架,更深刻地去认识新兴行业的特性,理解新的业态、新的商业模式。“《通知》对于券商前期调研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在估值方法的选择上要更加多元,对不同细分领域选择不同的方法,对此可以借鉴海外成熟市场。”他说。
刘晨明指出,《通知》对于投价报告风险披露的要求更高,这一方面要求券商加强整体的内部风险控制,对投价报告严格把关;另一方面,撰写者需要考虑多种情景假设,对于可能的风险因素做定量分析。
在潘向东看来,券商应从四方面落实《通知》要求:一是按照要求加强内部合规审查,券商研究所应当健全科创板投价报告撰写及发布的管理制度,加强报告发布的合规性,防范虚假不实信息对投资者的误导;二是继续加强科创研究员的教育,提醒分析师科创板投价报告的严谨性,规范报告发布行为;三是加强科创板企业分析师自律管理;四是强化对科创板投价报告内容的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