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虚拟货币诈骗?打击清理虚拟货币十大措施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防范虚拟货币诈骗和打击清理虚拟货币十大措施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防范虚拟货币诈骗以及打击清理虚拟货币十大措施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虚拟货币kyc什么意思
  2. 央行称常抓不懈,持续防范ICO和虚拟货币交易风险,你怎么看?
  3. 如何不再有诈骗?
  4. 打击清理虚拟货币十大措施

虚拟货币kyc什么意思

KYC是KnowYourCustome的简称,字面意思是:了解你的客户。KYC认证其实就是一种实名认证机制,主要用于预防反洗钱、身份盗窃、金融诈骗等犯罪行为。

KYC认证通常和AML反洗钱分不开,它们是金融领域里的专业术语。KYC的意思是了解你的客户(KnowYourCustomer的缩写),为什么要了解你的客户呢?为了金融安全,金融安全需要反洗钱ALM(即AntiMoneyLaundering)。所以需要实名认证,并要求客户提供身份证明和常住地址。

央行称常抓不懈,持续防范ICO和虚拟货币交易风险,你怎么看?

ICO的意思是首次代币发行,对应的前身是IPO,意思是首次股票发行,简称上市。

不同点是,IPO要经过监管层和交易所的严格审核才能上市,股民才能买到这个公司的股票。

但ICO没有任何门槛,任何人都可以圈钱募币,从而吸引了大量诈骗集团和传销团伙参与。

把普通没有分辨能力的群众骗的血本无归,所以,要大力打击这些犯罪行为!

如何不再有诈骗?

诈骗犯简直是嫉恶如仇!十年前线下猖狂,十年后线上猖狂。

2011年,那个时候我在深圳一台资公司做领班,一个新入职不到一个月的人未发工资给找我借钱,因为我是他的领班,一是维护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希望拉拢人心,借了500给他,没曾想,工资一发自离失联了。500块看清一个人,成本真的高。我的初心错了吗?还是人心险恶!

2014年的时候,我一个从小长大的伙伴,被他的朋友从云南老家骗到江西,改变了一生的命运,到了江西指定地方才知道,其实就是传销,最后高楼坠落,双脚粉碎性骨折,前后大小手术花费50多万,恢复期近4年,现在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目前自己开车拉货跑跑运输。

2019年,坐标昆明,我工作公司的合作方一个员工,线上某游戏,前后投入88万,变相诈骗,血本无归,精神受到极度摧残,命运及其不公平,后在某工厂工作发生意外当场离世,他才33岁呀,直到现在诈骗方依然不知所踪!

2019年12月,本人被那种上门说办理信用卡,什么POS机,哇,那口才相当了得,然后交了300块,大家也知道什么后果了

诈骗不管是线上线下,这只是我身边知道的案例,想必全国很多受害者饱受摧残!

我们做不到如何不在有诈骗,但我们可以做到预防为主,减少损失

1.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人,不管是认识的,熟悉的,陌生人也好

2.提高自身的警惕性,学会判断事情的可控性

3.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身份证截图不要保存手机)

4.不要轻易下载APP,很多非法APP下载后,你手机的存储信息就泄露了

5.不要随意打开链接

6.但凡是有金钱交易(刷单,副业,兼职)需要什么押金,垫资,切勿相信

7.别人薅羊毛的截图随便PS一下你就相信了,不骗你骗谁呀

8.陌生电话不要接

9.陌生短信拦截直接删除

10.找工作投简历找正规平台

希望以上对你有帮助!

打击清理虚拟货币十大措施

一、明确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

(一)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四)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二、建立健全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工作机制

(五)部门协同联动。人民银行会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协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区按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六)强化属地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相关风险负总责,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牵头,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以及网信、电信主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统筹调动资源,积极预防、妥善处理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有关问题,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监测预警

(七)全方位监测预警。各省级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地方监测预警机制作用,线上监测和线下排查相结合,提高识别发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精度和效率。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部门持续完善加密资产监测技术手段,实现虚拟货币“挖矿”、交易、兑换的全链条跟踪和全时信息备份。金融管理部门指导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涉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工作。

(八)建立信息共享和快速反应机制。在各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网信部门、公安机关等加强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建立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以及预警信息传递、核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

四、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

(九)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将虚拟货币纳入抵质押品范围,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网信和电信主管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依法关闭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小程序等互联网应用。

(十一)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等字样或内容。市场监管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涉虚拟货币相关广告的监管,及时查处相关违法广告。

文章分享结束,防范虚拟货币诈骗和打击清理虚拟货币十大措施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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