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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管理人在设立运营中应该如何防范风险?
近年来为数不少的私募基金管理企业野蛮生长,暴露了这些企业在风控制度方面存在重大缺陷,为此,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私募基金管理企业风控管理提出严格要求,协会以此为依据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为管理人在风控制度制订方面提供了具体的指引,《私募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则为管理人在基金募集方面的风控制度提供了更完善的指导意见。一套好的私募基金制度实际上就相当于基金管理人的一个员工手册,它的内容不需要那么多,但是它一定是可实施的、可执行的。因此,本文拟就管理人所须具备的各项风控制度的主要制订依据和制订要点进行逐一梳理,以期对需提交法律意见书的申请机构和管理人提供一些参考,希望今天的分享对管理人建立健全风控制度有所助益。
一、运营风险控制制度
1、主要制订依据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2、制订要点
(1)列明风控的“五性”原则,即:全面性、审慎性、独立性、有效性和适时性;
(2)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组织架构,包括相应的部门和人员配置;
(3)建立必要的防火墙与业务隔离制度;
(4)为各部门设置合理、明确的授权、分工和职责;
(5)建立贯穿于资金募集、投资研究、投资运作、运营保障和信息披露等环节的授权控制制度(包括授权标准和程序);
(6)建立风险监控及责任追究机制。
二、信息披露制度
1.、主要制订依据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2、制订要点
(1)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的内容、披露频度、披露方式、披露责任以及信息披露渠道等事项;
(2)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3)明确信息披露的禁止行为,如:公开披露或者变相公开披露;对投资业绩进行预测;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等;
(4)规定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
(5)明确信息披露管理部门、流程、渠道、应急预案及责任;
(6)规定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定人员的处理措施;
(7)“四不”原则:不虚假、不隐瞒、不误导、不遗漏;
(8)“四性”要求: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三、机构内部交易记录制度
1、主要制订依据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2、制订要点
(1)明确相关交易记录/档案的管理部门和责任人;
(2)明确交易记录/档案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投资决策、交易记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项目(搜索、初审、立项、尽职调查和投后等阶段)和涉及内部控制活动等的记录和文件资料;
(3)确保交易记录/档案的完整、连续、准确和可追溯;
(4)明确不同类型交易记录/档案的保管期限;
(5)秘密级别、借阅利用、档案的统计鉴定、移交和销毁等事项。
3、说明
协会要求所有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均须具备本制度。但我们理解,除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外,其它类型的私募基金并无每日交易记录。因此,我们认为,其它类型的基金管理人(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可以用《档案管理制度》等类似制度来代替《机构内部交易记录制度》,以满足协会要求和管理人日常经营需要。
四、防范内幕交易、利益冲突的投资交易制度
1、主要制订依据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2、制订要点
(1)明确投资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流程;
(2)坚持专业化管理原则,即以研究报告作为基金投资的基础;
(3)建立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机制,坚持公平交易规则;
(4)建立财产分离制度,即严格分开管理自身财产和基金资产;
(5)信息保密制度,即隔离不同基金管理团队所持有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
(6)《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禁止行为[1]。
五、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制度
1、主要制订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2、制订要点
(1)充分揭示投资风险;
(2)“量体裁衣”,即根据投资人的风险承担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
(3)明确风险类型包括市场风险、设立和募集风险、管理风险、投资者流动性风险和基金财产的其他风险;
(4)市场风险:政策因素、经济周期因素、利率因素、购买力因素等不可控的因素;
(5)设立和募集风险:基金设立或募集的架构存在瑕疵,或募集失败;
(6)管理风险:情势变更、投资判断失误以及申请人不可预知的客观因素;
(7)投资者流动性风险:投资者无法转让基金受益权而导致的风险;
(8)基金财产的其他风险: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等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权益产生影响的法律风险,基金非正常终止,投资项目的流动性风险,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它不可预知的意外事件,金融危机等其他不可预知的、超出其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
六、合格投资者内部审核流程及相关制度
1、主要制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2、制订要点
(1)仅能向特定数量的合格投资者募集;
(2)明确合格投资者(含单位和个人)须具备的条件;
(3)列明可被视为合格投资者的情形;
(4)明确不变相进行公开募集;
(5)列明合格投资者(含单位和个人)须提交的文件;
(6)合格投资者应填写《私募基金投资者风险调查问卷》;
(7)每隔三年对投资者资格进行重新审核。
七、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制度
1、主要制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2、制订要点
(1)明确仅向拥有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投资者推介;
(2)明确不向非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3)明确不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
(4)规定推介材料的具体内容;
(5)保证推介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并应与基金合同的主要内容一致;
(6)明确管理人及其员工的禁止推介行为;
(7)明确管理人及其员工的禁止推介媒介。
八、私募基金募集相关规范制度
1、主要制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2、制订要点
(1)明确募集对象、募集流程、募集原则、募集账户,以及募集完成后的基金备案和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等事项;
(2)明确不侵占基金财产和投资人资金、不进行内幕交易、不规避或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不非法拆分转让等);
(3)严格保守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
(4)保存募集文件(自基金清算终止起至少10年);
(5)开立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并与监督机构签署账户监督协议;
(6)募集流程:特定对象确定、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基金风险揭示、合格投资者确认、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
(7)募集原则:资金优先、时间优先、有权拒绝投资申请;
(8)规定投资者如实填写调查问卷以接受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9)明确《风险揭示书》的内容;
(10)明确投资者应确保投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九、公平交易制度
(仅针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主要制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2、制订要点
(1)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及其内部的组织结构;
(2)建立客观的研究方法,健全投资授权制度,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建立系统的交易方法;
(3)隔离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
(4)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以及相关记录制度;
(5)及时汇报违规行为并采取相关控制和改进措施,披露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十、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申报制度
(仅针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主要制订依据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2、制订要点
(1)明确从业人员(包括其配偶和利害关系人)买卖证券的基本原则:合法合规、防范利益冲突、(员工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一致;
(2)明确利害关系人的范围;
(3)明确申报内容与申报流程;
(4)规定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的禁止行为;
(5)明确违规处理方式。
结语:无论从合法性(即满足监管机构对管理人的要求)还是从内部治理(即管理人的日常经营活动)的角度来看,建立一整套完善的风控制度对管理人而言都是非常必要的。当然,仅仅建立一整套风控制度是远远不够的,管理人还应配置与风控制度相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并在运营、管理中真正实施风控制度,根据实际运作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风控制度,这样才能实现风控制度的有效运转,确保企业合法、规范运行。
谁来监管私募基金的净值的真实性
基金净值需要每月或至少每季度在基金业协会进行信息披露,但最真实的净值信息需要看托管人盖章的净值表,建议投资者定期要求基金管理人出具
怎么办理私募基金牌照
1、寻找一家靠谱的企业登记注册代理机构代办私募基金牌照提升效率;
2、准备好相关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准备好法人、股东、高管的详细资料、履历;
4、需要了解私募基金的五项制度;
1)明确全口径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均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均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
2)确立合格投资者制度。从资产规模或收入水平、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三个方面规定了适度的合格投资者标准。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等具备专业能力,并能够识别和承担风险的,也被视为合格投资者。
3)明确私募基金的募资规则。具体包括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资,不得承诺本金不损或承诺最低收益,须对投资者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进行评估,须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并选择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等。
4)规范投资运作行为。具体包括:须制定并签订基金合同;依合同约定安排基金托管,或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建立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机制;私募基金管理人须如实向投资者披露信息等。
5)确立对不同类别私募基金进行差异化行业自律和监管的制度安排。私募股权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机构,不强制其加入基金业协会;对其从业人员,不要求其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对创业投资基金,《办法》设专章进行特别规定,强调基金业协会对其采取差异化行业自律,并提供差异化会员服务,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创业投资基金采取差异化监督管理。
我们在进行申请的时候,需要注意是否符合申请的条件,条件主要是包括私募管理型企业的注册资本以及投资的金额的要求。另外,在进行申请牌照的时候,需要我们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
如何办理私募基金备案,备案后是否需要公示?
2018年12月7日,基金业协会发布了新的基金管理人备案须知。新版的《登记须知》增加和细化了不少内容,提升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透明度。
其中关于重大事项变更要求原文是这样的:
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1年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主要出资人、实际控制人均发生变化的,应重新提交针对发生变更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对申请机构整体情况逐项发表法律意见,同时提交变更的内部程序证明材料、向投资人就该事项信息披露材料,并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对于上述类型重大事项变更,协会将视为新申请登记机构进行核查,并对变更缘由加大核查力度。
可以从协会的字面上直接理解为:如果协会认为变更导致私募公司发生了实质性变化,协会审核该类变更时,核查力度会比新申请登记更大。
牌照变更,6个月内5次机会,不成功就掉牌照。
这个问题我在很早就预测过:买私募牌照已经完全没有优势了?
私募牌照比原来要求更高;
条件大致还是原来的条件,但是要求更高。比如对高管业绩的要求,要求证明文件。你参与过什么项目要证明。比如退出证明,或者官方能查到!这样一来瞎填简历就行不通了。财产证明还是企业的硬伤,达不到这个要求的基本无法往下进展。
附2019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办理所需要的资料。大家可以转发一下,让身边的朋友看看,现在还有很多人不知道、被忽悠。过度认为简单或者过度认为太难都是办事的大敌!
2019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办理所需要的资料
备案类型:
1.股权类:(1)商业计划书(2)投资意向书(项目合作方联系方式,对拟投项目详细描述,包含尽调过程、投资安排、募集安排、退出安排等)(3)公司与第三方签订的外包协议或者是合作意向协议
2.证券类:(1)商业计划书(2)拟发行产品情况介绍(3)公司与第三方签订的外包协议或者是合作意向协议
3.其他类:(1)商业计划书(2)投资意向书
备注:前台照片是虚假的一旦被协会证实公司是会被列入黑名单
一、公司需要的条件和资料:1、最新营业执照;2、公司章程(最后一页需要全体股东签字、日期、公章);3、验资报告(实缴资金是注册资金的25%以上或是实缴100万以上,带实缴银行汇款单,需要注意公司的注册资金和实缴资金不要太大,1000万左右就行);4、财务审计报告(营业执照是2018年之前注册的公司需要提供,财务数据、会计师联系人的电话和邮箱);5、租赁合同;6、公司所在写字楼全图片和带有机构logo的前台图片(前台照片多角度、办公环境照片多角度、写字楼多角度照片,前台logo不能是贴纸)7、填写公司员工花名册8人以上详细履历和是否存在兼职行为(高管人员不需填写)全体社保证明8.工商公示出资人信息图片加上公章9.工商存档出资人信息图片10.制度文件,最后一页加公章加骑缝章,扫描件,要PDF格式。11.公司开户许可证12.需要提供风控人员不从事投资业务的承诺函13.申请机构不随意变更高管人员的承诺函14登记备案承诺函。二、所有股东需要的条件和资料:1、原件身份证(正、反面);2、毕业证;3、联系方式(移动电话、邮箱、办公座机)4、个人简历(教育经历从高中依次填写,工作经历从大学毕业后填写,工作经历的证明人和电话及岗位职责)5、股东对外投资的公司情况说明6、股东需要写出资情况能力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7、所有股东需均在公司担任相应的职务,并出具任职情况说明或任职决议
三、所有高管和法人需要的条件和资料:1、扫描彩色身份证(正、反面);2、毕业证(高中-大专-本科-硕士-博士需连贯,不能中断);3、个人简历(教育经历从高中依次填写,工作经历从大学毕业后填写,工作经历需要和投资、证券、基金公司相关的经历,工作经历的证明人和电话及岗位职责);4、联系方式(移动电话、邮箱、办公座机);5、基金从业资格证;6、个人征信报告;7、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8、高管和法人是否存在对外投资和对外兼职行为情况说明。9、高管、法人与所有员工要说明之前在金融行业里面的专业性说明(例如工作业绩,工作成就,工作项目,工作案例、工作亮点情况等、写的思路:一定要按照在什么时间在什么公司担任什么参与了什么项目取得了怎样的业绩?)10、1寸纯色照片(红、蓝)11、提供高管人员上一家工作经历的任职证明材料,高管人员以往的交易记录和历史业绩。
股东出资证明需要什么材料如下:
一、申请机构常见反馈意见
(一)请申请机构股东出具出资证明,出资能力证明应详细说明股东的合计出资能力如何与申请机构的认缴资金相匹配,法律意见书中应对此发表结论性意见(法律意见书应对各项收入来源合并计算并论述,其中银行存款需要半年以上流水并说明对应的收入来源,相关证明材料需扫描上传;如涉及企业资产,应说明该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以及申请机构从该企业获得的资本来源),结论性意见应有相关尽职调查依据。
(二)(请根据以下意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请申请机构股东出具出资能力证明,出资能力证明应详细说明股东的合计出资能力如何与申请机构的认缴资金相匹配,法律意见书中应对此发表结论性意见(已出资部分及未出资的部分均请提供【资金来源的构成说明及来源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个人或配偶工资收入出具银行流水或个税缴纳凭证;投资收益出具对账单;不动产投资收益提供买入和卖出合同及银行转账流水;不动产应说明是否存在抵押贷款等情况(请勿仅上传银行存款证明或者汇款记录等);如为父母赠与,请提供无偿赠与协议,并提供父母的出资能力证明)
(三)关于出资来源证明,请提供【资金来源的构成说明及来源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个人或配偶工资收入出具银行流水或个税缴纳凭证;投资收益出具对账单;不动产投资收益提供买入和卖出合同及银行转账流水;不动产应说明是否存在抵押贷款等情况(请勿仅上传银行存款证明或者汇款记录等);如为父母赠与,请提供无偿赠与协议,并提供父母的出资能力证明)。法律意见书未核查并说明上述出资能力证明材料,且对两股东持有房产的抵押金额及除权净值未发表明确法律意见。
二、针对“出资能力反馈”的详细解读
例:某申请机构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实缴资本为1000万元,则反馈中提及的认缴资金即为注册资本3000万元,在此情况下,申请机构需要提供两大类材料:
(一)出资来源证明——实缴款的合法来源
申请机构需要向中基协证明实缴的1000万元的合法来源,即对资金来源的构成进行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对应的材料。目的是为了让申请机构证明实缴出资并非来源于过桥贷资金或者股权不存在代持情形,即股东身份真实且具备真实的财力,因而此部分提供的材料系已经变现的,且证明材料的时间应该在实缴款入公司账户前。
(二)未来变现能力证明——实缴和认缴部分的差额补足能力
申请机构已经实缴了1000万元,仍有剩余2000万元的实缴出资义务,因此需要向中基协证明其未来有2000万元的后续出资能力,即需要提供2000万元的未来变现能力材料。
(三)出资能力证明材料汇总
1.工资薪金:至少半年(时间越长越好)的银行流水/个税缴纳凭证(银行流水中有进行明确备注“工资””奖金“)+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任职证明
2.银行存款:提供至少半年的银行流水,且每月余额保持在一个能够证明一定财力的范围。
3.投资收益:
(1)如果系股权转让所得,提供股权转让合同与转让收益的银行流水
(2)如果系不动产买卖获取收益,提供买入合同(或房产证)和卖出合同及银行转账流水,用卖房收入-买房成本=卖房收入
(3)如果是股票投资收益(提供近半年证券公司交易流水/交割单)
4.理财产品:需要上传购买理财的合同、银行转账记录/银行或证券公司出具的资产证明材料(理财产品所获得的收益,建议提供6个月以上理财产品收益记录或银行流水)
注:建议提供已经购买了一段时间的理财产品及相关证明材料,不然容易被怀疑借钱买银行理财产品,充当财力,最后仍被要求证明购买理财产品的出资来源
5.公司股权:拥有股权的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公司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表、出资凭证等材料)
6.知识产权:书面证明文件+估值作价
7.车辆:购车合同、购车时开具的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商业保险保险单、缴纳保费的发票等,同时需要进行初步估值
8.家族企业财产:需上传家族企业的名称、经营情况及家族企业的财报
9.配偶的上述资产:需上传结婚证
10.他人赠与财产:需上传赠予人的财产来源说明、赠与的原因说明、赠与的银行流水记录
11.企业的出资能力证明:以审计报告为准,外加基准日的账面流动资金、流动资产为宜,如果涉及房产或土地、项目等,需要进行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专业评估,并考虑折现的市场价值
12.其他可以证明出资来源的财产类型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针对“出资能力反馈”的总结
(一)股东出资能力证明到底需要证明什么?
1.股东出资分成两部分:①已实缴部分②尚未实缴的认缴部分;
2.对于已实缴的出资,需股东说明资金来源及资金来源的合法合规性;
3.对于未实缴部分,需要详细说明股东的变现能力。
整体出资能力证明材料需完全覆盖公司认缴资本,即回应协会的反馈“出资能力证明应详细说明股东的合计出资能力如何与申请机构的认缴资金相匹配,法律意见书中应对此发表结论性意见”。
(二)证明股东出资能力需提供哪些材料?
1.股东出资款为自有资金出资的“股东承诺函”
2.股东实缴出资款的来源说明+相对应证明材料
3.股东未实缴部分的出资能力说明+相对应材料
针对股东出资能力说明,需股东详细说明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房产证明、投资收益、理财产品、股权、知识产权、车辆、家族财产、配偶财产等,详情见前述举例。
(三)出资能力证明材料需要提示的点
1.房产可以作为出资证明
(1)需要明确房产是否存在抵押情况,剩余房贷金额多少,除权净值多少?【剩余房贷金额可以在个人信用报告中的“购房贷款”处获取数据】
(2)如尚未变现为资金,需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并对房屋市值进行初步估值;如已变现为资金,需提供房屋买卖合同及银行转账记录
2.投资收益要有对账单及投资时签订的凭证,计算方式为目前资产-成本=投资收益
3.公司出具的工资证明、收入证明已经不可以单独证明出资能力,需要工资部分需要上传银行的工资流水
4.出资能力证明需要证明的是认缴金额,即申请机构注册资本多少,就要提供相应的财力证明,笔者认为申请机构注册资本规模视股东出资能力而定,建议500-1000万元为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无法提供相对应的出资能力证明文件,律师亦无法帮申请机构通过这个常规反馈
5.出资能力证明材料应力求多样化,且合计总额要高于认缴金额
四、法律意见书关于此处论述的架构参考
(一)尽职调查过程
详细列示审阅的各种资产证明材料
(二)尽职调查结果
1.股东实缴资金的来源说明
2.股东未实缴部分的出资能力说明
3.论述合计出资能力如何与申请机构的认缴资金相匹配
4.股东出具出资款为自有资金出资的“股东承诺函”
私募基金管理人变更所需要的资料
法人:1.营业执照2.上传公司决议文件
出资人:1.章程2.验资报告.3.工商公示的出资人信息截图4.工商存档的出资人信息截图
股东:扫描彩色身份证(正、反面);2、最高毕业证3、、个人简历(教育经历从高中依次填写,工作经历从大学毕业后填写,工作经历的证明人和电话及岗位职责);4、联系方式(移动电话、邮箱、办公座机)
高管人员:扫描彩色身份证(正、反面);2、毕业证(高中-大专-本科-硕士-博士需连贯,不能中断);3、个人简历(教育经历从高中依次填写,工作经历从大学毕业后填写,工作经历需要和投资、证券、基金公司相关的经历,工作经历的证明人和电话及岗位职责);4、联系方式(移动电话、邮箱、办公座机);5、基金从业资格证;6、个人征信报告;7、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8、1寸纯色照片(红、蓝)9.高管之前在金融行业里面的专业性说明(例如工作业绩,工作成就,工作项目,工作案例、工作亮点情况等、写的思路:一定要按照在什么时间在什么公司担任什么参与了什么项目取得了怎样的业绩?)原高管人员:提供离职证明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私募基金的管理 信息披露和私募基金的管理 信息披露包括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