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将探索内幕交易举报奖励制度
证监会将探索内幕交易举报奖励制度 更新时间:2010-12-3 7:43:31 中国证监会法律部、稽查局、行政处罚委、上市部、稽查总队负责人日前表示,严厉打击内幕交易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为更好打击内幕交易,证监会还要积极探索内幕交易举报奖励制度。
前10个月,在证监会新增的100件非正式调查中,内幕交易有74件,占74%;在正式立案的88件案件中,内幕交易42件,占47.7%。内幕交易已成为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主要问题。
发现一起 打击一起
证监会稽查局局长刘洪涛表示,证监会目前建立了稽查部门与交易所一线监控部门的协作机制,对异常交易行为实时监控,发现一起、打击一起。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和纪检部门的合作,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
2009年2月至4月间,时任南京市经济委员会主任的刘宝春,代表南京市经委,参与上市公司高淳陶瓷的重组工作,成为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就在高淳陶瓷停牌前,刘宝春的妻子陈巧玲,利用自己掌握的亲属账户,分6次买入60.39万股高淳陶瓷股票,非法获利近750万元。
“对刘宝春案,证监会参考借鉴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做法,运用间接证据,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证据链,然后推定从事内幕交易的当事人知悉了或者利用了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证监会处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焦津洪表示,这不仅是江苏第一起内幕交易罪案件,也是全国首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内幕交易案件。
证监会稽查总队总队长张慎峰介绍,2008年证监会将涉嫌内幕交易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4起,2009年移送8起,今年以来移送14起,几乎每年以翻倍的数量激增。除执法力度在不断加强的因素外,这意味着,我国证券市场秩序正在大大地好转。证券市场秩序不断好转,不仅得益于监管和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强,更有赖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
探索举报奖励制度
证监会法律部主任黄炜说,1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五部门《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意见》的出台是我国在整个资本市场监管中又一个重要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
《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是指涉及到内幕信息的所有环节的知情人建立留痕机制,相关部门可根据知情人的身份证号调查他是否涉及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欧阳泽华透露,在证监会最近查处的一个内幕交易案中,涉及到的内幕知情人高达546人,原本应保密的内幕信息,几乎达到半公开化的程度。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将进一步适应国有上市公司决策链条长、接触内幕信息人数多的现实。
欧阳泽华说,为更好地打击内幕交易,证监会要积极探索内幕交易举报奖励制度。所谓举报奖励制度就是举报一个内幕信息,经立案查证后对内幕交易人罚款,借鉴按照罚款总额10%确定奖励标准的国外经验,这样可扩大举报线索以打击内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