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改革等答问
2020年12月11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发布2项内容:一是证监会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推动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二是证监会就《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1、问:近期,国务院金融委提出要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请问证监会对进一步优化退市制度有何考虑?关于退市制度安排、细则的进展情况如何?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改革,强调要完善退市制度,强化优胜劣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11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证监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推进注册制改革的全局出发,全面梳理分析上市公司退市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认真总结科创板、创业板退市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当前退市中存在的问题,在六个方面进一步提出改革措施,即: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拓宽多元退出渠道、强化交易所退市实施的主体责任、强化退市监管力度、优化投资者保护机制,拟在全市场开展退市制度改革。目前,两所正在修订退市相关规则,拟于近期公开征求意见。
2、问:有媒体报道,近期科创板、创业板接连出现多家企业被暂缓的情形,沪深交易所排队审核企业高达500多家,释放出IPO收紧的信号,请问证监会对此如何评论?
答:发展直接融资是资本市场的重要使命。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明显加速,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成功落地,创业板、新三板等一批重大改革相继推出,直接融资呈现加快发展的积极态势。截至2020年9月末,直接融资存量达到79.8万亿元,约占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29%。其中,“十三五”时期,新增直接融资38.9万亿元,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的32%。
IPO是直接融资的入口,我会高度重视IPO对于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重要意义。近期部分企业被暂缓,据我们了解,是交易所依法依规做出的决定,并不存在刻意收紧IPO的情况。同时,拟上市企业应遵守资本市场各项制度规定,努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共同致力于构建高质量的上市公司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