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中国证监会关于就《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证券法》,新《证券法》进一步完善了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措施的实施程序,我会研究起草了《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进入首页右侧点击“公开征求意见”栏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flbpublic@csrc.gov.cn。
4、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法律部,邮编100033。
5、传真:010-8806140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6日。
中国证监会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