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开启"绿色通道" 公司债许可批复时限延长
证监会开启"绿色通道" 公司债许可批复时限延长
摘要
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2月5日下发通知,明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反馈意见回复时限、已核发公司债券批文的有效期,自2020年2月1日起暂缓计算,恢复计算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另行通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参照执行。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2月5日下发通知,明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反馈意见回复时限、已核发公司债券批文的有效期,自2020年2月1日起暂缓计算,恢复计算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另行通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参照执行。
一是延长公司债许可批复时限;
二是明确对IPO发审时限、再融资批文有效期暂缓计算;
三是研究延期披露定期报告;
四是部分公司2019年年报可以依规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
五是适当放宽并购重组业务相关时限;
六是合理延长股票、债券融资等相关业务许可有效期。
值得一提的是,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近日表示,对于注册在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的相关企业以及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领域的情况,实施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绿色通道政策,优化工作流程,实行专人对接,专项审核。
除了发行人的反馈意见和财务报表、再融资批文有效期期限进行了调整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企业融资和并购重组的政策也有所调整。
一是研究延期披露定期报告。按照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需在4月30日前披露经依法审计的年报。但目前,受疫情影响,一些主要业务或审计团队在湖北的上市公司,可能难以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据初步摸排,这类注册地在湖北的上市公司就有60多家。目前,证监会正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研究论证,全面评估影响,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视疫情发展情况积极审慎作出妥善安排,并做好和现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有效衔接。为支持上市公司做好疫情防控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目前沪深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已设立专门服务通道,随时接受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沟通咨询。
二是对于受审计工作影响预计难以在原预约日期披露2019年年报的上市公司,可以依规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部分上市公司按规定须在1月31日前(后因休市延长到2月3日)前披露2019年业绩预告、在2月底前披露业绩快报的,也可向交易所申请延期披露。关于2020年一季报是否延期披露问题,证监会也正在抓紧研究并将作出相关安排。
三是适当放宽并购重组业务相关时限。考虑到当前部分地区疫情较重,有的并购重组项目更新财务资料、进行审计或评估等难度较大,无法到疫情严重地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证监会将适当延长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公司在深入评估疫情对重组项目的具体影响并充分披露后,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向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
四是合理延长股票、债券融资等相关业务许可有效期。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证监会本着便利行政相对人的原则,尽量减轻疫情对发行人的影响。对于发行人的反馈意见回复时限、告知函回复时限、财务报表有效期届满后终止审查时限等与发行审核相关的时限,以及已核发的再融资批文有效期,均自即日起暂缓计算。证监会将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恢复计算的时间。同时,对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行政许可批复文件即将到期的发行人,受疫情影响难以有效期内完成发行的,可依据相关规定,在行政许可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向证监会提出申请,延长相关行政许可批复文件的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