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本报从重庆市长寿区政府获悉,重庆市长寿区雲璟商住小区一期项目1·24高处坠落事故已于日前查明。据悉,2024年1月24日,长寿区渡舟街道雲璟商住小区一期项目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工亡赔付176万元。亡者年仅27岁。
本报发现,事故项目为雲璟商住小区一期。建设单位为重庆市长寿区泰庭置业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为宜宾市昌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单位为自贡市先富金属门窗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重庆博海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报注意到,事故调查组讨论后一致认定:王*刚(门窗安装工人,27岁)违反操作规程,未将安全带系挂在牢固可靠的地方,在移换作业位置时身体失衡发生高处坠落,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因自贡市先富金属门窗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人违章作业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本报注意到,事故调查组对责任企业和个人提出了处理建议。其中,自贡市先富金属门窗工程有限公司,对本次事故负有主体责任,建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倪*富,自贡市先富金属门窗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林*峰(自贡市先富金属门窗工程有限公司雲璟商住小区一期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梁*(自贡市先富金属门窗工程有限公司雲璟商住小区一期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建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此外,宜宾市昌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督促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建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陈*富,宜宾市昌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雲璟商住小区一期项目部项目经理,检查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力,对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失察,建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重庆博海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上存在临边、高空作业的风险辨识不全面,未能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和建议预防事故发生,督促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建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文|中国基建报 陈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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