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虚拟货币用什么托管软件的问题,以及和什么是货币托管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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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银行破产或基金公司倒闭哪购买的货币基金怎么办?
类似问题,还是有很多新接触基金的基民担心的,下面简单介绍一下!
首先,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后,投资者的资金是进入托管银行的,而基金公司只能对资金进行管理不能支取!
因此,在每家基金的基金概况中,都可以看到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其中基金管理人即基金公司,基金托管人即托管银行。如下图所示:
第一种情况,假如基金公司~破·产情况如何:上文以提到,每只基金均有托管银行。因此,基金公司倒闭只会影响到基金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影响基金的投资资金!
假如基金公司真的破产,将面临资产清算或重组兼并。旗下基金有两种情况:
1、面临清盘的基金:假如是面临清盘的基金,基金持有人的资金会退回投资者的银行账户;(注意,并非基金公司倒闭基金才会清盘,只要到达清盘条件的基金即进入清盘程序)清盘基金条件如下:
2、未达到清盘条件的基金:投资者的基金份额会被保留,以宣布破产之日起的净值为准,投资者可以选择收回资金,或继续持有等其他公司接盘管理;
特别注意:基金公司假如面临倒闭,业绩肯定到达了极其糟糕的程度,此时投资者基本已经深度套牢损失惨重了,还是要时时关注自己的基金情况,避免等到这一天才开始思考对策!
第二种情况,假如银行~破产情况如何:同样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货币基金的托管银行~倒闭;第二种情况是货币基金持有破产银行的债券等资产;
1、货币基金托管银行~破·产: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托管的基金,证券等不受存款保险制度的保护。一旦银行~破·产,不享有相关赔付范围,能收回多少,要看最终清算的结果和处理方案;
2、货币基金持有破·产~银行的债券等资产:真要碰到类似情况,对于货币基金的影响要看该基金持有该银行的资产比例,具体网上有相关推演供参考:
近日,某地方银·行被~接·管,有家基金公司就有四只货币基金持有其债券。该事·也告诉我们投资货币基金的一些经验:
最后,祝各位2019投资顺利!
什么是货币托管
资金托管业务是指具备一定资格的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
1、资金托管业务是指具备一定资格的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与委托人签订委托资金托管合同,安全保管委托投资的资金,履行托管人相关职责的业务。
2、资金托管业务是接收客户委托,安全保管客户资金、行使监督职责,并提供投资管理相关服务的业务。
3、资金托管就是在项目甲乙等各方之外的一家具有资金托管资质的机构或银行,对项目中的资金流动进行实际操作。
4、资金托管是指资金流运行在第三方托管公司,而不经过平台的银行账户。从而避免平台因为经营不善导致挪用交易资金而给交易双方带来风险。
期货托管靠谱吗
不靠谱的。
国内很多第三方托管公司都是骗人的,没有保障。他们欺骗投资者将资金转移到个人或钱包公司账户,然后逃跑,或造成损失。
有什么好的虚拟货币投资?
在打算对虚拟货币进行投资之前,一定要对虚拟货币的来龙去脉和它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进行深入的了解。
虚拟货币包括两类,一类是有发行中心的网络社区虚拟货币,譬如Q币、Amazoncoin等;一类是基于密码学和P2P技术的去中心化的数字加密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币等。两类虚拟货币具有不同的风险特征。网络社区虚拟货币实质是发行方的负债,主要面临信用风险(虚拟货币无法购买或购买到足量对应商品或服务)、技术风险(虚拟货币被盗)和非法交易风险(小额、网络赌博)等,其监管可以参照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数字加密货币主要面临信心风险(数字加密货币缺乏信用支持,一旦持有人对其缺乏信心就一文不值)、技术风险(虚拟货币被盗)和非法交易风险(大额、洗钱、恐怖融资、避税)等。数字加密货币的底层技术区块链是一种高效低成本的价值传递及金融交易技术,有望提升金融业效率,因而需要通过监管实现效率与安全的统一。
目前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均将数字加密货币市场纳入了监管,针对不同应用定位存在三大监管模式,欧洲、日本的“货币发行业”、香港、台湾地区的“类银行业”以及美国的“货币服务业”数字货币。其中以欧洲、日本为代表的“货币发行业”监管模式,将数字货币的发行视为是一个单独的行业,侧重于对数字货币发行机构进行审慎监管。相关政策包括欧盟的《电子货币指引》和《支付服务指引》、英国的《电子货币管理条例》、日本的《预付式证票规制法》等。欧洲央行认为发行数字货币在某种程度上等价于吸收存款,并且是基于信用经营,具备较强金融业的特征,设立专门的数字货币发行机构,单独颁发专门的牌照,对其执行比银行业金融机构更为宽松的监管;以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地区为代表的“类银行业”监管模式,将数字货币视为储蓄性的银行业务,允许且只允许商业银行或存款公司发行数字货币。相关政策包括中国香港的《多用途预付卡发行申请指引》、中国台湾的《银行发行现金预付卡许可及管理办法》等。香港规定只有持全牌照的商业银行和经过特别批准的存款公司才能发行多用途预付费储值卡;以美国为代表的“货币服务业”监管模式,将数字货币视为是非储蓄性的货币服务业务,同时允许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参与,侧重对产品和服务的监管。相关政策包括《统一货币服务法》、《电子货币划拨法》等。美国各州根据《统一货币服务法》相继出台了适用本州的非金融机构从事货币服务的相关法律。金融机构类发卡者则受到联邦一级的监管,并且必须向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为其所发卡的金额购买保险。
目前国内数字货币发行和交易层面,多发生在场外市场。中国对这些数字货币的监管,应当结合功能监管与行为监管,交易平台建立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制度、反洗钱上报制度和客户识别制度,建立数字资产发行方和销售方的注册制与信息披露制度,从而预防加密货币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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